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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刘洪智 通讯员 冯文广 田蕊
本报济南1月25日讯在对学校和幼儿园的名称、数量、位置、接送学生车辆和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状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的情况下,我省对接送学生的校车进行了严格管控,坚决杜绝不合格车辆上路。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管理,根据省交警总队统一部署,全省各级交警部门日前对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的校车进行了专项摸排清理整顿。各地交警部门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工作组,对接送车辆通行的道路进行了全面安全检查,认真排查接送学生的“黑车”和其他不合格车辆,严查校车违法行为。通过与教育部门、宣传部门密切配合,对接送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的车辆和驾驶员、车辆载客人数、运行时间、行驶路线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了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管理台账。据统计,通过全面走访、摸排、调查,全省共排查出“黑”校车544辆,未参加年审的校车559辆,取缔不合格校车961辆。
据省交警总队民警介绍,校车安全关系到学生安全,校园班车每季度须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校园班车专用标志和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营运手续上路营运。凡发生过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负一般以上责任,或年内交通违法计分满12分的司机,不得从事校园班车营运。对于不符合要求尤其是达到报废年限的校车,公安机关将严查严处。 1月25日,济南市天桥区一停车场内,拆卸人员正将一辆报废校车进行切割报废。
记者左庆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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