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祥林 我是个公民了吧
-本刊记者 马金瑜 发自湖北京山
雁京镇上,向来很少有戴帽子的人,就算是冬天也很少,可佘祥林算一个。
佘祥林是今年6月份才搬到镇上住的,可是镇上的人几乎都认得他,都知道他是被冤枉了11年才放出来的“杀人犯”,也都知道他因为这个得了好多钱。可是人们看他却不仅仅是因为这个,他的走路和说话都是那么怪异,无一和别人相同,因此总是惹得镇上的人笑话。日子长了,佘祥林逐渐成了镇上人闲时的笑柄。
佘祥林的眼睛坏了,见不得强光,他自己说是在监狱里被打坏了,现在眼睛总是眯成一条线。走路的时候,他的脊背老是僵硬地挺着,头梗着,手贴着裤线,他也看不清笑话他的人,只好站住,停一停,低着头想一会,右膝盖往前弯一弯,再弯一弯,才慢慢伸出右脚。有时候,看他的眼睛多了,他还会同手同脚地走路,这个动作总是惹来一阵笑声。
他身上的手机响了,他就被响声吓得身子一抖,还要到处看看,半天才把自己的电话掏出来,贴在眼皮子底下,贴上半天,邻居说他“用眼睛跟电话亲嘴”,音乐响好久,他才找到接电话的按键。
有时候太阳大,他走着走着,就在马路当间突然站住,像一个木头桩子一样立着,双脚并拢,一个人在白晃晃的大太阳底下晒着,好半天都不走。
佘祥林在被逮捕前是当地的治安巡逻员,他的武功在当地是出了名的。“三四个是打不倒他的,他最擅长擒拿手,一两下就能把人制住。”一位熟悉他的村民说。
“他现在是不是有精神病哟?”附近小区卖菜的妇女是个大嗓门,她对旁边的人说,“连把芹菜也不会买,几毛钱都算不来,眼睛眯个‘一线天’,嘴巴叽叽咕咕半天,还是算不清楚。听不清楚他说的一堆话,也不知道说的哪国话,要说给谁听……”
“还是不要乱说话,要是让他听见,会不会发癫?”卖猪肉的老汉小声嘀咕。
旁边没了声息,卖菜的妇女果然不再说什么,开始忙着嗑瓜子,吐瓜子皮,不一会她就和另一个妇女说起悄悄话,两个人不时发出大笑:“那个佘祥林会不会关得太久咯,想女人想疯了,把脑子憋坏了?哈哈哈哈!”但笑归笑,她还是时不时朝佘祥林住的地方瞟一眼。
11年前的冤案
11年前,1994年4月,湖北省京山县雁门口镇何场村九组村民佘祥林被当地公安机关逮捕,京山县公安局怀疑他谋杀了自己的妻子。逮捕前4个月,佘的妻子张在玉走失,村民们说她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同年4月11日清晨,一具腐烂得面目全非的女尸在附近一个村落的池塘里浮起,公安认定这具女尸就是佘祥林的妻子。
1994年10月13日,佘被判了死刑,这个判决被湖北省高院发回重审。到1998年6月15日,佘被京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同年9月22日,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佘的上诉,维持原判,此为终审裁定。
据说佘在服刑期表现很好,所以才能减刑3年半。本来到2005年8月他就刑满出狱了,但3月28日,出走了11年的张在玉突然归来,佘祥林沉冤得雪。
佘祥林39岁了,他一个人住在镇上一座居民楼的6楼,两个兄弟帮他租的屋子,客厅里挂着浅蓝色的塑料布窗帘,上面全都是蓝色的山和仙鹤,浅蓝的水,光照进来,满屋映照着清冷的蓝色光线,屋里有满地的灰尘,纸箱上,碗上,凳子上,桌子上,只有穿着一身黑衣服,戴着黑帽子的佘祥林走动的时候,这个屋子才显出一点点活气。
但这个唯一的活人,也时常像块石块一样呆呆地坐在6楼的阳台上,看着天渐渐黑掉,因此,屋子里的小板凳,只有放在阳台上这一个是亮亮的,没有灰尘。从阳台望出去,是凌乱错杂分布的楼房、平房,近处被油绿的菜田、白亮的鱼塘包围着,有零星的树在鱼塘边站着。
这一个晚上,天才黑一点,薄雾就慢慢升起来了,雾气里什么都是模糊的,只有天上的月亮是黄黄的。佘祥林呆坐着,不开灯,“开灯和不开灯对我没有什么区别。”他继续呆坐着,有时候脑袋里有很多人的声音,乱乱得充满了脑袋,“脑壳里好像在打架,闹得不行”。
“签字!”
“按手印!”
“杀人的过程?”
“我没有杀人。”
“谁能证明你没有杀人?”
“祥林,你什么时候能回家?”
“祥林,爸爸把她埋在祖坟那里了。”
“你们冤枉人。”
“爸爸,爸爸,爸爸。”……
京山县法院和荆门市中级法院的刑事裁定书上都认定佘杀死妻子的“事实”:
1994年元月20日晚10时许,佘将精神失常的妻子从床上拉起来,带到一处瓜棚里关起来。第二天凌晨,佘将6岁的女儿抱到父母房内,谎称妻子出走了,然后以外出寻找妻子为由,拿着手电筒、麻绳和张在玉的毛裤,推着自行车出门,来到瓜棚内,给妻子换了一身衣服。
然后他把妻子带到吕冲村九组那处池塘边,“趁张不备,用石头猛击张的头、面部至张不能动弹,将张拖到堰塘的东北角,用麻绳将装有四块石头的蛇皮袋绑附其身沉入水中。次日下午将从张身上换下的衣服全部放在自家灶里烧毁”。
京山县的几位居民告诉记者,当时佘祥林的杀人过程被媒体披露后,影响很大,人们都认为他是一个人间恶魔,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谁知道这竟然全是假的。
前妻与因他而去世的母亲
佘祥林现在每天睡觉最多只有3个小时,他说总在梦里梦见母亲下葬时也没有闭上的双眼。
上访后,母亲杨五香在京山县看守所被关了9个月,“她变得又聋又瞎,不会走路。”在病痛中捱了3个月后,母亲去世。
妹妹说,他坐牢的时候,不会骑自行车的母亲常常头天晚上就开始琢磨去谁家找证人,为了省下坐车的钱,她常常在凌晨三四点开始走路,谁也劝不住。走田里的小路,有月亮的晚上,50多岁的母亲会少摔几个跟头。天亮了,母亲才能走到要去的地方。
走回村子的时候,母亲的脸常常是青肿的,头发上粘着草,衣服裤子被扯出洞,有的洞是红的,“不认识的人,肯定把她当成一个疯婆。”住在村头的一个年轻人说。
“现在我拿那么多钱干什么呢?我到哪里去都是一样的,哪里的树都是那么几个杈杈,哪里的人都是两条腿一个脑袋,哪里的房子都是四面墙一个窗户!我到哪里去呢?我原来以为出来以后,世界会很大,可是,怎么反而变小了呢?那个家,怎么就那么像一口棺材呢?”
实在憋闷了,他就搭个车,回村子里去,在母亲的坟头前面蹲一会,抽根烟,冬天了,风把坟头的枯草吹得呜呜叫,他静静地听着,嘴巴抖得烟也含不住。可是一滴眼泪也掉不下来,他哭不出来。
母亲的土坟旁边,就是无名女尸的木头棺材,它变成了木块,七零八落地散在灰土上,灰黯枯黄的颜色,像枯树桩。那具腐烂女尸被认定为佘家“屈死的媳妇”张在玉后,“前妻的娘家人把我妹妹和我爸爸按在坟头上打……”
当时张家人要求佘家立即收尸。惶急中,佘家借了同村人的一副棺材去收尸。在归入祖坟的路上,在经过一个村子时,村民们不让他们通过,要他们走两公里的山路绕村而过。“山上没有路,等于在石头缝里走。”佘家大儿媳江银喜说。
现在尸体被派出所取走了,无名女尸的案件至今还没有结果。他说,女儿一直记得女尸停在他家堂屋的晚上,7岁的女儿佘华容不敢睡觉,在门槛上坐了一晚上。
在坟头可以看见他家的新房子,才粉刷的新房子。佘家的老房子是何场村九组最为破旧的土坯房,父亲佘树生拆房子的时候,后脑勺被砸破了,但还是睡在没有屋顶和窗户的厨房里。
佘祥林说,他出来后原只打算活15天,计划了每天要干什么事情。他摇摇头说:“15天,15天就够了,然后我就去陪我妈妈。”
前妻突然出现的那一天,正是他的生日,离刑满释放还有4个月。
“我不信教,可是信命,这就是我的命,我认了,不认又能怎么样呢?她一给我打电话就哭,说对不起我,不放心我,说我太单纯,现在的世界和11年以前不一样……我只能安慰她,就算我痛苦,我又能干个什么呢?”
到北京去参加活动,很多记者问到他的黑帽子,是不是怕别人认出他来。“我只能苦笑,我能怎么说呢?”
“可是,有了我这样一个人,总可以变点什么吧!法院,法律,要变一变吧!”
他的母亲去世时,家里人才发现,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她唯一的一张照片。
他说,这是他现在最珍贵的东西了,他把母亲的身份证夹在《国家赔偿法》这本厚书里面。书是一位研究赔偿法的大学教授送给他的,他每天都努力在看,用兄弟帮他买的放大镜在看,凑到眼睛跟前看,可是半个月也只看了15页,“眼睛太疼了,被弄坏了,看一页就受不了了。”
在佘祥林服刑期间,他写有一份长达30页的申诉材料,可见这样的记述:
“我遭到残酷的毒打、体罚,刑讯逼供、诱供长达10天11夜”,“鼻子被多次打破之后,他们竟将我的头残忍地按到浴缸里,几次因气力不足喝浴缸里的水呛得差点昏死”,“(他们让我)蹲马步,还用穿着皮鞋的脚猛踢我的脚骨”。“公安分成几组审讯我,不让睡觉,当时我看什么都是重影的。”
他收到的求爱信很多,“可是……”他低着头说,“我没有那种想头了,在监狱里,到第3年的时候,我就一点感觉都没有了,我没有办法。”
他没有再让女儿在东莞打工,他让女儿继续读书,想让女儿成个文化人,成个能保护她自己的人。
他最自豪的,是他终于有了自己的身份证,上面有自己的黑白照片,他指着自己的名字给记者看:“我的!佘——祥——林。这说明我是一个公民了吧!”
前妻离开家11年后,2005年12月8日,他带着自己的身份证去找街道的主任,“今天要开个离婚证明,算是正式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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