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大庆市某企业经理郑铁的妻子患了恶性肿瘤,不及时手术就会发生癌变,为了6万元的手术费,他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6万元钱“救急”。事后,郑铁还了公款并投案自首。近日,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依法判处其犯有挪用公款罪,但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郑铁是大庆市某国企购物中心的经理,负责管理该单位的人事和财务工作。去年6月份,郑铁的妻子患上了恶性肿瘤,在哈市一家医院住院,如果不及时手术,将有生命危险。与此同时,在哈市上学的女儿要交学费,母女俩需要6万元钱。郑铁一时无法凑够这笔钱。于是,他想到了公款。
事后,郑铁明白挪用公款是违法行为,这让他非常内疚。去年12月19日,郑铁把钱借齐还给单位后,来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
今年1月6日,让胡路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法院认为郑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应给予惩处。但郑铁所挪用的6万元公款已于案发前主动归还,且系自首。法院判决郑铁犯挪用公款罪,免予刑事处罚。(文中人物系化名)(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