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生产日期没有标明、生产厂家地址缺失,这样的烟花爆竹,千万别买。昨天,质监部门抽检了杭州地区生产售卖的部分烟花爆竹,发现一连串问题。
上午9点多,江干区彭埠镇,一个小贩正吆喝着。 小贩姓陈,进了5000元的货,从前天开始卖的。
检查人员拿起一个叫“满天飞舞”的烟花,它的燃放说明是这样标注的:打1米深的木桩,绑在上面燃放。“这不科学!普通家庭谁会那么做?”检查人员说。“可以绑在电线杆上放啊!”旁边有人出歪主意。“那不更危险了!一不小心把电线都炸断啦!”大家哄堂大笑。
这个摊点销售的烟花爆竹还不止一个问题。比如,有的没有标明生产日期,烟花包装上写着“2005 2006 2007”,不知何时生产,也不知何时过期;有的根本没厂名厂址。
稽查人员对麦德龙超市销售的烟花爆竹进行了检查,也存在标注不符问题。这些问题烟花都将进行处理。
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支队稽查一科科长程渭松说,今年抽查的形势比去年好一点。销售摊点检查发现的问题主要是标识不规范,这与企业对新标准的认识不足有关。在生产厂家方面,质监部门在桐庐两家烟花爆竹企业发现部分产品标志不符,已进行封存。程渭松说,市民买烟花爆竹的时候,要认清生产日期、警示说明、等级标准、厂家地址、合格证等,这些标注一个都不能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