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记者从绍兴市检察院获悉,一个横跨温州、台州、绍兴新昌等地,疯狂盗窃普通型、2000型桑塔纳轿车35辆,继而销赃至湖南、安徽等地的特大盗窃、销赃、收赃、窝藏赃物团伙案件中的梁玲兵、蒋伟明、陶开元、黄树平等30名被告人,于昨天上午被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盗窃、收购、销售赃物、窝藏赃物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至1年不等的刑罚。 案件始发于2004年10月19日,家住绍兴新昌城关镇的徐先生泊在住宅楼下的一辆普通桑塔纳的失窃案。此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新昌城关镇频发车辆被盗案件,5辆普通桑塔纳和2000型桑塔纳相继在夜幕中消失。至2005年1月22日,犯罪嫌疑人梁玲兵、方辉阳、陶开元被抓获归案时,他们已先后盗窃桑塔纳轿车35辆,该团伙更是一个集盗窃、销售、收购赃物,作案地横跨浙江台州、温州、绍兴等地,销赃、收赃、窝赃涉及浙江、安徽、湖南等省的特大团伙。(时报2005年12月17日8版曾报道)
据悉,此案是我省开展“两抢一盗”专项行动以来,涉案金额最大、影响最大的公安部一号督办案件。2005年12月15日,绍兴市检察院以涉嫌盗窃、收购、销售赃物、窝藏赃物罪,对梁玲兵、蒋伟明、陶开元、黄树平等30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昨天,绍兴中院一审判决梁玲兵犯盗窃罪,判处其无期徒刑;收购、销售赃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3个月,决定执行无期徒刑。蒋伟明、陶开元、黄树平、方辉阳等4人犯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彭泽定等人犯收购、销售赃物或窝藏赃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10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