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商报报道】 通讯员宁公宣 公治本报记者吴剑秋报道春节临近,南京将迎来烟花爆竹有限开禁的第二个年头。本次开禁在区域、时间和品种上都有所扩大。各区燃放点具体分布如下:
1.鼓楼区设有4个燃放点;石头城遗址公园内、水木秦淮音乐广场、滨江大道部分路段、铁路北街市民广场。
2.玄武区设有4个燃放点:白马公园北门广场、玄武湖公园内、大栅门工地、经五路部分路段。
3.白下区设有4个燃放点:中华路91号工地、小门村工地、长巷路部分路段、鼎新桥工地。
4.下关区设有5个燃放点:静海寺门前拆迁工地、江海集团公司大楼西侧拆迁工地、姜家园察哈尔路部分路段、绣球公园南大门内、阅江楼东大门广场。
5.建邺区设有5个燃放点:五星广场、文体路南延部分路段、江心洲岛、南苑街道南河堤部分及西侧工地、江东路以西奥体大街以南的奥体中心7号停车场。
6.秦淮区设有5个燃放点:东长干巷、养虎巷、来凤街1号汇远公司工地、家居乐建材超市门前、永乐南路部分路段。
除上述区域外,六城区内其他地区仍然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规定,开禁区域四周都是禁放区,把烟花爆竹带入或带出燃放区都涉及到非法携带的问题,根据《禁放规定》,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一经查实可以对行为人做出罚款200元至1000元的罚款,没收烟花爆竹。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处以治安拘留处罚。
据悉,为保证除夕夜烟花爆竹货源的充足供应,市供销日用杂品有限公司于元月23日至27日利用5天时间,出动16辆专用运输车辆,首批将向各燃放点的230余个销售摊位投放9600多件、价值350余万元的烟花爆竹。(4版《经济南京》)
(编辑 涵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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