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44岁的胡家津在与丈夫乘火车旅游返回途中,“离奇”地从车厢地板翘起的洞口跌入车底,最终导致其双腿、左臂截肢,右臂粉碎性骨折的惨剧,在广西结束治疗出院的当天,她便乘火车直接来到上海,安装假肢并进行专门的行走训练。 (本报2005年11月22日曾对此进行了报道。)
昨日,即将踏上返乡火车的胡家津格外高兴,“多谢上海的专家,我现在基本能行走了。这也给了我活下去的信心以及面对家人、朋友的勇气!”
据悉,由于协商未果,胡家津将在春节后通过法律途径,起诉柳州市铁路局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恢复近况:行走站立+成功上下楼梯
“当时来上海,我就抱着一个目的,就是一定要重新站起来!”谈起当初,胡家津仍然百感交集,“如果无法站立,那会让现在都不知情的七旬老母无法接受这个事实,而我自己也会彻底丧失活下去的勇气!”说这些话时,她脸上始终洋溢着笑容,但透露出刚强。
来上海后,胡家津住在上海假肢厂附近的一家宾馆里,白天就到假肢厂进行训练,为此,她还专门找了一个保姆照料陪伴。“每天去两次,锻炼时间总共在两个半小时左右,一般都是上午的时间多些,下午主要是简单活动。”
第一次见到笨重的金属假肢,而且还绑在自己的腰上,一向爱美的她不禁失声痛哭。此后,为了适应假肢的存在,她每天按照专家的意见借助平衡杠进行行走锻炼,结果没出3天,两条腿的伤口处就布满了水泡,疼得她眼泪流个不停。“走到今天完全是哭出来的。”她说。
行走锻炼之后,她马上锻炼平衡。“主要是踢气球!”胡家津说,她的左腿整个都是假肢,用情况稍好的右脚来踢,在这一过程中尽量保持平衡。在上海的最后一周,胡家津开始了右膝盖力量训练,不断重复“伸直弯曲”的动作,这样她才能实现上下楼梯。
上周五,就在这锻炼的最后一天,她终于上下楼梯成功!对于胡家津,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回家之后还要接着锻炼半年到一年时间。”另外,她现在可以自己走动,不过,刷牙、洗脸,穿戴假肢甚至上厕所等,胡家津还都无法自理。
起诉对象:柳州铁路局+铁道部
“由于双方的协商存在很大分歧,我们春节之后将予以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昨日下午,胡家津维权律师团成员之一、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冬告诉晨报记者,他们还将上书全国人大,建议修改或废止相关的法律规定。
吴冬说,时至今日,柳州市铁路局仍未向胡家津及其家属出具相关事故调查报告和予以赔偿,在双方协商过程中,对于胡家津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和安装假肢等问题存在分歧,从而导致双方的协商几乎已经无法进行下去,所以决定在春节之后予以起诉柳州铁路局。
“今年1月6日,我们上书全国人大,申请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的有关规定。”吴冬透露,并向记者出示了申请书。记者看到,该申请书请求全国人大修改《铁路法》第三条“国家铁路运输企业行使法律、行政法规授予的行政管理职能”的规定,认为铁路运输企业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显然无法保障铁路乘客的合法权益。
2006年1月20日,胡家津上书国务院,请求审查《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自带行李损失事故处理办法》有关《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的相关规定;同时上书铁道部,请求修改或废止《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自带行李损失事故处理办法》有关《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的相关规定。
吴冬透露,之前他们还向铁道部递交了《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要求调查此次事件的经过并作出赔偿。“如果春节之前没有回应,我们将在春节后到北京起诉铁道部。”
随后,晨报记者联系到了柳州铁路局负责宣传的罗姓负责人,他称对于胡家津一事的处理还没有结果,至于双方协商遇到麻烦的情况,他表示自己不清楚。
事件回放:2005年4月23日19时,胡家津与丈夫李鹏丞结束了湘西凤凰之旅从湖南吉首乘上张家界至南宁的2011次列车踏上了返途。4月24日凌晨1时许,列车正行驶至广西三江县八斗车站附近时,睡在13号卧铺车厢2号铺的胡家津上完厕所返回,当走到车厢中段过道上时,原本脚下平整的地板忽然塌陷翘起开了一个大洞,她瞬间顺着这块地板掉下了车底,并被行驶的火车碾压过去,当场压断整条左臂,整条左大腿(至腹股沟),右腿小腿的踝关节及脚掌(均为压断分离),同时头皮被掀翻三分之二,当即失去了知觉,后得以获救。由于伤势严重,原告至今已经接受了七次手术,左大腿也被切除,经鉴定为一级残废,基本生活已经无法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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