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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厅首次在媒体公示18家大医院的医疗服务信息
本报讯记者廖怀凌、通讯员粤卫信报道:广东省卫生厅昨天发布公告,首次对广东省人民医院等18家省直部属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信息进行公示。
此次公示内容包括18家省直部属医疗机构2005年1-6月医疗服务基本信息、工作量信息及医疗费用信息、单病种信息等。群众可以通过信息图表对18家医院的医疗服务情况进行横纵双向比较,对医疗机构的服务量及收费情况可以有更加明晰的了解。
自2006年开始,省卫生厅将每半年对省直部属有关医院的医疗服务信息公示一次,全省各地市也将参照省的做法,对所辖医疗机构服务信息进行公示。信息公示制度将对大大促进医院内部建设,增加医疗服务透明度,方便群众监督,为群众就医选择提供信息。
在媒体公布的信息包括单病种的平均住院费用、平均住院日和药品费用等项目指标。公示病种由各地自行确定,省三级医院公示病种包括:肺炎(18-50岁)、肝硬化、急性阑尾炎、胆囊结石伴(慢性)胆囊炎(腹腔镜下胆囊切除)、腰椎间盘突出、直肠癌、前列腺增生、肺癌、子宫平滑肌瘤(全宫剖腹切除)、剖宫产、单胎顺产、小儿腹泻(6岁以下)、白内障等12种常见病。
卫生厅要求,省三级医院在广东省卫生厅公众网()公示医疗服务基本信息、工作量信息及医疗费用信息、单病种信息,在《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广州日报》公示医疗费用信息、单病种信息。(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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