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中国足协再次下发了关于限薪的文件,严格限定了球员的最高年薪不能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中国足协的限薪令是以传真的形式发到各家职业俱乐部的,再次强调了2005年所提出的限薪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足协并没有规定球队的最低工资底线,但是对于最高工资的限制严格限定在了每人每年100万元人民币。在2006赛季全面恢复降级的情况下,这纸文件的出台无疑是在向传统的中国足球奖金模式挑战。在2005赛季的职业联赛开始之前,中国足协就曾经下发了一份关于限薪的文件,规定的最高工资也是每人每年100万元人民币,并且限定了最高赢球奖金为30万、平球奖金数额为10万。虽然不是每家俱乐部都按照这个标准执行,但是2005赛季的全国职业足球界的限薪大张旗鼓地开始,当时辽足俱乐部是第一个开始限薪的俱乐部。
按照中国足协的文件规定,2006赛季的球员工资奖金的总支出依然不能超过俱乐部营业总收入的55%。辽足方面一位官员透露说:“2005赛季辽足的总营业收入就是2000万,55%就是1100万,所以辽足在2005赛季的球员工资总额为700万,奖金总额为400万。这个数额能否有涨幅,还要看辽足新赛季的经营前景而定。”对于限薪的文件,很多俱乐部不会严格执行,一位俱乐部官员评价说:“这就是足协给各个俱乐部提供了一个限薪的依据而已。”
虽然在限薪的监管上没有强硬措施,但在欠薪问题上,中国足协再次以强硬的姿态来维护球员的利益。今天(1月25日)是中国足协规定的各家俱乐部注册的最后期限(只有个别如冠城、中能等转让的俱乐部可以延期),这纸文件是在督促各家俱乐部尽快解决拖欠球员工资奖金的问题,“如果不能按期解决,中国足协将取消俱乐部的注册资格,禁止参加联赛,球队也将解散,足协将为球员们的转会提供便利。”一位俱乐部官员披露了文件当中措辞最为严厉的部分,“欠薪的问题是没商量的,足协在这个方面好像不含糊。”(黑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