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市物价局向全市各餐饮企业发出加强价格自律的通知,要求餐饮企业在春节期间规范价格行为。
通知要求,各餐饮企业在预售年夜饭、婚宴时,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布菜单及价格,企业经营的所有商品和服务收费必须明码标价,时令菜肴必须标出当时价格,不得以“时价”等代替。
同时还列出了餐饮企业的七种不正当价格行为:菜谱、价目牌、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价格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同一商品,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文字、图片诱导消费者消费;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销售商品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虚假优惠折价,诱骗消费者消费;采取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欺骗消费者。
物价部门提醒市民发现饭店趁年夜饭订桌紧张之际乱收费、乱涨价等价格违法,可拨打12358价格投诉电话(春节期间有专门人员值班)。
(段朝华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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