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李媛)2月1日起,成都市将对工业、商业等用户的抄见气量按照新的价格标准进行收费。据了解,从去年12月26日起,国家发改委出台相关文件,大幅上调了全国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受其影响,成都市工业用气、公共集体用气、商业以及星级宾馆用气价格不同程度上调,至于市民关心的居民生活用气则不在此次调价范围内。
出厂价每年调整一次
按照国家发改委的通知规定,此次调价根据不同油田供气情况不同,各油气田供工业和城市燃气用天然气出厂价格每千立方米提高50-150元人民币;化肥用天然气出厂价格每千立方米提高50-100元人民币。
根据官方此次公布的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天然气出厂价格由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并存,统一改为实行政府指导价。与此同时,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将根据原油等可替代能源价格的变化情况,每年调整一次,不过相邻年度的调整幅度最大不超过8%。
工业、商业气价上调
根据《成都市物价局关于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成都市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分别为:工业用气1.23元/m3;公共集体用气1.72元/m3;商业用气2.08元/m3;星级宾馆用气2.03元/m3。新的价格标准从2006年2月1日起抄见气量执行。
据悉,今后成都市天然气销售价格原则上与国家气源价格同步调整,具体价格标准以及执行时间还要待物价局发布相关文件而定。
民用气调价尚待听证
对于市民关心的民用天然气价格是否调整的问题,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民用天然气价格并不在此次调整范围之内。而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民用天然气价格的调整必须在开听证会后才能最终确定。
燃气公司工作人员介绍,所谓2月1日起抄见气量执行新价格标准,就是指2月1日之前抄录的用户1月份的用气量,按照老价格标准收费;如果2月1日之后抄录的2月份及以后用户的用气量则按新价格标准收费。
□新闻背景
中国天然气资源相对匮乏,人均资源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5%。而现行天然气出厂价格偏低,自1997年以来就一直未做大的调整。据中石油预测,2005年至2010年,国内天然气商品量年均增长率为17%,而同期天然气需求量年均增长率高达26%左右。改革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适当提高天然气价格显然已箭在弦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