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明华
·新闻讲案·
一些贪官被“收监”后仍气焰嚣张,公然表现出对刑罚的蔑视。近日,新华社记者在对“落马”贪官的消费状况进行调查时获悉,已被判决并在监狱服刑的沈阳“10·18”大案中的两名重犯——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贾永祥和副院长梁福全,当年刚被判刑尚被羁押在看守所时,其高消费令人咋舌:两人与前来会见的亲友大吃大喝了15天,日均消费千余元。 (详见1月26日《成都晚报》)
看守所是啥地方?是羁押罪犯之处,是法律之拳挥于头顶的一声惊雷。然贾永祥和梁福全竟可以将其变成自己随心所欲的天堂。这两只曾在一个窝里噬吞国粱的老鼠,“收监”后竟日日有酒肉、顿顿能饕飨。显然,他们是在公然“摆”着一张蔑视刑罚的“谱”。
老鼠这般猖獗,如此嚣着法律武器的“大张”,源于反腐猫爪不利,尚欠威严。用不着去翻动法律文本,常识便晓,进监所的人,是不许喝酒的。但贾和梁不仅日日酒灌肚肠不说,还张罗亲友,大摆“狱中宴”,有时一天高朋四大满桌。监所帮教餐厅里没有螃蟹?那一次花上850元叫商贩从外面送进来便是!
无疑,此新闻够让读者沮丧的。原因在于,惩办贪官的法律场所,竟堕落为落马法官神气的后花园和显阔的舞台。贪官赤裸上阵“舞蹈”之时,也便是我们司法监督的缺位之际。我们的社会对这样的无耻张狂,如不及时将其遏制,这种无耻完全可能形成一股可怕的时风;甚至让包括贪官在内的社会上更多的人随波逐流,最终演化为一种不以腐败为耻的阴暗心理。
明眼人一看便知,这两只老鼠之所以能在看守所大啖15天酒肉后才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这足以反映出看守所的监管形同虚设。看守所的帮教餐厅可以让两只老鼠在里面闲庭休步,大吃大喝,这彰显出的是法律武器内部的某种负面互动行为。有关监管部门平时都做了些啥?难道都成了“贾院长”的跟班了不成?
今天,这样令人咂舌的狱中豪宴能曝光,让我们看到惩治司法腐败的希望。我们需要理清的是,监所内部的每一只“内鬼”,都将对执法公平、公正、公开造成致命的伤害。我们首先得进一步查清,谁让这两只老鼠策动的狱中豪宴得以最终摆成的?谁在漠视他们一摆豪宴就是15天?
再者,贾、梁二人,能如此高调设宴,是不是“10·18”大案背后还有“未尽事宜”,让这两个贪官包在嘴里不想吐出来?由此,我们可以从跨进看守所往来熙熙的参加宴会的人群中去搜索背影,扭住这根反腐线索不松手,谁来白吃过?谁来买个单?说不定就会有一条漏网的大鱼被揪出的可能,甚至还有一网打尽当地这一窝贪官的可能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