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66810222消息(记者 苏隐墨通讯员吴平)1月26日上午,东方“12·31事故”的死伤者家属高兴地领取了3万元现金,东方市板桥镇好瑞村委会主任陈仁恩代表全体村民,将一面写着“秉公执法,爱民如子”的锦旗送到了东方市交警大队长手里,感谢东方警方为他们排忧解难。
2005年12月31日晚,东方市板桥镇好瑞村男青年王某、陈某、苏某等人吃完晚饭后,相约骑摩托车去感城镇上喝茶跳舞庆元旦。当王某等3人乘坐一辆摩托车来到感城镇长工路段时,与一辆对面而来的载客农用“三脚蹬”相撞,摩托车司机王某,乘客陈某(男,20多岁)及“三脚蹬”农用车上的一名女乘客(34岁,感城镇加富村人)当场死亡。苏某头部受撞重伤,至今还没清醒,目前正在三亚农垦医院住院治疗。
事故发生后,东方市委、市政府对此十分重视,当天派有关人员赶往现场调查、取证。但由于农用“三脚蹬”司机没有赔偿能力,死伤者家属一时拿不到葬丧费和医疗费,便准备上访。东方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张波获悉情况后,与交警大队有关人员一起到桥板镇召开事故协调会,同时将情况向东方市委书记黄成模汇报。黄成模随即批示将3万元支付给死伤者家属,并说:“群众的事无小事。”26日上午,死伤者家属到交警大队领取了3万元现金,并将一面锦旗送给了东方市交警大队。
据悉,事故发生后,好瑞村委会、板桥鎮委、镇政府和东方市交警大队也发动民警为死伤者捐款近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