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月26日,记者在市有关部门了解到,市政府出台政策扶持家禽业发展,对我市重点种禽场进行补贴,从2005年10月1日至2006年4月30日,按实际发生贷款利率的100%给予贴息。
对从事家禽养殖、加工的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和规模养禽场,金融机构已经发放但尚未到期的流动资金贷款,可适当延长还款期限,财政按现行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为2005年11月1日起至2006年6月30日。 对重点禽类加工、饲料生产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优先列入市级技术改造贴息项目计划。
从2005年11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对家禽加工和冷藏冷冻企业加工销售禽肉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费,并免征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2006年视情况另行规定;对企业或个人由于禽类扑杀所造成的净损失,允许税前全额列支。
此外,从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对家禽养殖场(户)、加工企业暂时免收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性收费,免收防疫、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费;对出口的禽类产品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赵永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