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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8月14日,北京市人大就燃放烟花爆竹举行听证会,16位北京市民代表参加了听证会。
2005年8月14日,北京市人大就燃放烟花爆竹举行听证会,16位北京市民代表参加了听证会。
作为民俗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烟花爆竹一直与城市安全有着难以调和的矛盾。上世纪90年代起,包括北京在内的大部分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但没了鞭炮似乎也没了年味,鞭炮在民俗中的地位不是一个安全问题就可抵消的,禁而不止成为法律的尴尬。十多年过去,各地顺应鞭炮解禁呼声纷纷解禁。2005年末,北京改全面禁放为局部限放。
从放改禁到禁改限,法律和民俗的博弈在12年间走了一个轮回,中间经历了漫长的争论与调整。
“呼吁解禁第一人”
连续两年提交解禁提案
北京市政协委员、对外经贸大学教授刘耀威笑称自己是呼吁北京市解除燃放烟花爆竹禁令“第一人”。2004年起,他连续两年提交政协提案,坚持呼吁为烟花爆竹解禁。
“我是一个老北京,从小在胡同里放着爆竹长大。刘耀威说,每个民族都有超脱于物质之外的精神上的狂欢方式,对于汉民族来说,燃放烟花爆竹是硕果仅存的全民狂欢形式。
2003年,当选市政协委员的刘耀威开始调查市民对禁放的态度,“大多数是希望解禁的,其中三种人态度最坚决,一是老北京,一是文化工作者,还有就是海外华人。”2004年初,刘耀威向政协北京市十届二次会议提交提案,建议对烟花爆竹禁放令“废止或作重大修订”。“当时还有几个委员也提交了类似提案,政协内部就有不同的声音,之后在和人大代表座谈讨论的时候又不断有人表示反对。”
此后,作为政协呼吁解禁的代表人物,刘耀威几次被邀请参加市政府对禁放的讨论。“会议的主流还是强调禁放,但我说必须做调查,尊重民意。”
2005年北京两会,刘耀威继续提交提案《关于尽快修订我市禁放烟花爆竹规定的建议》,这也是当年唯一一份要求解禁烟花爆竹燃放的提案。
2005年3月,北京市公安局回复提案,称将会建议市人大对禁放令进行修改。刘耀威对这一回复并不满意,在他的奔走下,5月16日,市公安局再次给予回复,称由于要求修改禁放规定的呼声强烈,市局法制办已起草新的烟花爆竹法规,并将通过市政府报请市人大进行修改。刘耀威称,原本这一草案并未被列入提交范围之内,是在最后时刻才被决定提交市人大。
刘耀威坦承他的压力很大,不少朋友开玩笑说如果今年春节因燃放烟花爆竹发生重大事故,他要担责任。“元旦期间通州劣质礼花弹炸死人,我就很难过。我仔细看了报道,还是因为烟花爆竹的质量问题和没有正确燃放,更说明我们在管理和宣传上下工夫没错。”
对于新制定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刘耀威表示满意。
讨厌烟花爆竹者
提案与“限放令”构思相似
北京市政协委员、中国致公党北京市委员会秘书长沈小红2004年提交的《关于用科学法制管理烟花爆竹的建议》被评选为当年优秀提案,里面提到的分区燃放和之后的“限放令”有不少相似之处。但沈小红和提案最初策划者张大中都表示,自己甚至是讨厌烟花爆竹。
这份提案最初是由致公党员、铁道科学院的张大中提出,并由沈小红进行修改后带上两会。在张大中的草案中,他提出了将全市烟花爆竹燃放分为红橙黄三个区域。张大中和沈小红都笑称,没想到提案被评为“优秀提案”,而且之后“限放令”的内容有不少与提案构想相似,让他们感觉很意外,同时也很有成就感。
对于“限放令”最终通过,沈小红觉得是对民意的尊重。
让人意外的是,沈小红与张大中两人都表示自己并不喜欢烟花爆竹,甚至比较讨厌。“烟花爆竹的确很不安全,我很不喜欢别人乱扔乱放。可是春节的氛围淡化了,反而是圣诞节等一些洋节氛围越来越浓。”沈小红说。
市民声音
明着放鞭炮也要守规矩
高威威 28岁 东城区魏家胡同
“我们年轻人对‘禁改限’很支持,其实每年都会趁着没人的时候偷着放几响,今年终于可以明着放了。第一天开始卖鞭炮的时候,我就去买了几串,憋得够呛,但我这次非得等到年三十再放,别坏了规矩过两年又给禁了。”别光顾热闹影响老人休息
张民进 73岁 崇文区花市枣园
“过年放炮仗喜庆,我觉得挺好的,咱北京过年许久没这么热闹了。但我觉得可以放炮仗的时间长了些,从早上7点到夜里12点,担心会影响老年人休息。而且初六、初七以后大人都上班了,小孩在没人看着的情况下放炮仗容易出事。”车主担心损坏车辆
王英 34岁 朝阳区望京花园西区
“我支持春节期间允许市民燃放烟花爆竹,但我认为在小区里该限制燃放,或者专门开辟一块比较空旷场地燃放。现在小区通道停放着许多车辆,如果不注意的话,很容易损坏车辆,我们这些车主会很担心。”
各地动态 上海:已限放12年
从历史上看,上海从没有将烟花爆竹禁绝。1989年,上海市有关方面出台政策,规定内环线内一律禁放,结果却遭遇尴尬———庞大的执法队伍怎么也拗不过众多老百姓的热情,结果禁一漏万。自那以后,上海将“一刀切”改为限时限地燃放。1994年,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其中明确规定党政机关、文物保护单位等地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内环线内严禁燃放,但同时也规定:重大庆典活动节日期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允许在规定的区域和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
上海市加强了对市民安全燃放的宣传教育,同时严把烟花爆竹质量关,并设立奖金发动群众举报非法烟花爆竹。
南京:为市民燃放投保
2005年,烟花爆竹在南京禁放10年后首次“有限开禁”,包括南京玄武湖在内的六城区在大年三十中午12点到大年初五夜间24点之间均可燃放烟花爆竹。南京市政府经过研究决定对六城区实行有限开禁,确定了12个烟花爆竹燃放点。
南京日杂总公司为燃放烟花爆竹的市民投了烟花爆竹产品责任险,市民若按规定正常燃放烟花爆竹时发生意外,确实是由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可获得赔偿。广州:将扩大禁放区
1992年,广州市人大通过《广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广州成为内地最早颁布“禁炮令”的城市之一。
据公安部门调查,广州实行禁炮令13载,除部分远郊未禁区域外,全市未再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而造成的火灾、人身伤亡等事故,因此广州市不但不放松对鞭炮燃放的禁令,市人大反而修改《广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将禁炮区域扩大。新加坡:统一燃放供观赏
1970年,因为接连发生爆竹伤人事件,新加坡政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直至2004年才解禁。但只在农历春节游园会上统一燃放,供游客观赏。纽约:由专业公司燃放
1996年,纽约政府禁止在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2003年这一禁令取消,允许在华人集中居住的曼哈顿中国城和法拉森,由专业公司共燃放近九万只烟花,数万华人到场观赏。
史海钩沉 “北京禁放区”始于清朝紫禁城
有记载说,元大都商人在街头路口,用苇席搭建售货大棚出售“烟花爆仗之属”,直至正月十六日。永乐十三年(1415年)正月,北京皇宫尚未完工,明成祖在已建成的午门城楼上观赏大型烟花,因鳌山搭建过高,距午门过近,燃放时忽来一阵大风,致使午门城楼被引燃,烧死多人。
清代皇家吸取教训,将燃放烟花的场所移至西郊园林。紫禁城成了北京历史上第一个“禁放区”。
康熙年间郊外放烟火
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查慎行(金庸先生先祖)奉旨去康熙御苑畅春园(今北京大学以西)观看烟火。查慎行在《人海记》中回忆说,正月十四日傍晚,他进园看见方圆五六里的空地上搭着数百架烟火,燃放时自远而近依次燃烧,“如蛰雷奋地,飞电掣空”。这场皇家烟火,从黄昏一直放到二更时分。
来源:《新京报》
转自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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