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25日,辽宁省检察院、辽宁省公安厅联合向外界发布,从今年1月12日起,到3月31日止,辽宁省利用两个半月的时间开展一次“追捕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的专项行动”,凡是举报了处级以上在逃公职人员的,举报一人奖励5000元。
此次,辽宁省还根据潜逃者携款数额的多少,对举报人施以不同的奖励:举报携款1000万元以上者,奖励5000元;举报携款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奖励4000元……就是举报携款50万元以下的,也可以获得1000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