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26日发布了安徽宿州“眼球事件”的通报。2005年12月11日,安徽省宿州市市立医院发生10例接受白内障手术治疗的患者眼球医源性感染,其中9名患者单侧眼球被摘除的恶性医疗损害事件。经调查,该起恶性医疗损害事件是由于宿州市市立医院管理混乱,违法、违规与非医疗机构合作,严重违反诊疗技术规范,造成手术患者的医源性感染所致。 该事件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极坏。
安徽省卫生厅、宿州市政府及上海市卫生局已根据调查结果对有关人员作出了处理决定。给予宿州市卫生局局长杨立瑾行政记大过处分,分管副局长宋天祥行政记过处分;撤销宿州市市立医院院长郝朝春党内外一切职务等;安徽省卫生厅取消宿州市市立医院二级甲等医院的称号,责令该院立即终止合作、停止白内障超声乳化手术、没收非法所得31万余元,并予罚款3万元等。目前该事件所涉及的违法犯罪问题,当地司法机关正在调查处理。据央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