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烟花爆竹7处指定地点
西海岸观海台、假日海滩、龙昆南路南端迎宾大道样板街、白沙门阳光海滩、新埠岛新世界花园北边空地、府城三公里货运大道西段、府城北官村北侧与国兴西路琼山侧之间。
燃放烟花爆竹限定的时间段
1月28日(除夕)至29日(初一)全天;
正月初二(1月30日)至十五(2月12日)每日19时至次日凌晨2时。
本报海口1月26日讯(记者卓上雄)今天,海口市副市长刘庆声在约见新闻媒体记者时重申,严禁在海口市建成区内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春节、元宵期间,凡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者,必须严格按照海口市政府发布的有关通告进行,违反者将受到严厉查处,严重的还将由公安机关作出治安拘留的处罚。
刘庆声表示,春节、元宵期间,对烟花爆竹指定时间、地点进行销售、燃放,主要是出于保障城市公共安全的考虑。去年春节期间,这方面的监管有所松懈,春节7天间,海口市就发生了67起火灾,这方面的教训是深刻的。
据海口市政府通告,市民、游客可在春节、元宵节限定的地点和时间段燃放烟花爆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