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 张乐克通讯员郭鑫安)25日,湖北省云梦县政府通过湖北华中商标事务所代理,向国家商标局递交商标异议书,要求依法撤销一位江西人申请注册的“云梦”商标。
华中商标事务所称,这也是湖北省首例以政府的名义对商标注册提出的异议。 2003年11月,江西省资溪市雄石镇的自然人陈某以“公共游乐场所、音乐厅、俱乐部服务、夜总会娱乐、现场表演”等服务项目,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云梦”商标。去年11月21日,该申请被国家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向社会公示。
云梦县异议的理由是,与“凤凰”等已成为商标的县名不同,从辞海等各个资料所查,“云梦”两字组合起来没有任何含义,即除县名外没有第二含义。江西自然人申请注册的“云梦”商标,是普通的服务商标,不是集体商标,也不是证明商标。此外,该注册行为发生在商标法颁布之后,涉嫌违反《商标法》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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