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刘晓)今年,江宁全区所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都将同城镇职工一样,只要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能享受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费用减免了。记者近日从江宁区了解到,与过去农民先付费再报销相比,即时减免将更加方便参保农民。
据介绍,近年来,江宁区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比例逐年提高,到去年已达94.3%。按照目前江宁区实行的报销补偿标准,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如果一年内门诊和住院总费用不超过4万元,其得到的补偿总额约为1.6万元,补偿率约40%;总费用4万至8万元的,得到的补偿约为2.8万至4万元,补偿率为50%至70%。尽管补偿比例较高,但先付费再报销对部分困难农民还是难以承受。为此,江宁区今年将实施区、镇两级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联网,与此同时,对全区每个参保人员进行身份确定,制成带有条形码的软卡。届时,全区所有参保农民同城镇职工一样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能享受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费用减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