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昆明讯据《都市时报》报道,在玉石界叱咤风云的鉴定专家台湾商人江镇诚,涉嫌运输35公斤毒品一案,昨日上午,在昆明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江镇诚运输、贩卖毒品的行为成立,一审以运输、贩卖毒品罪判处其死刑。
现年58岁的江镇诚,是台湾南投县人,他经常从台湾到云南瑞丽等地经营珠宝玉石生意,是著名的玉石鉴定专家。然而,2005年当这位玉石专家再度出现在云南时,却与毒品挂上了钩,公安机关经过严密侦查从他住处查获了35公斤毒品海洛因。去年5月16日他终因涉嫌贩卖毒品被云南警方刑事拘留,在公安机关江镇诚承认了他运输贩卖毒品的事实,昆明市检察院经审查后以运输毒品罪对他提起公诉。
去年11月23日,昆明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然而庭审中,针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江镇诚推翻了之前在公安机关所作的有罪供述,自称是个“瘾君子”,买35公斤的毒品并非是用来贩卖,而是想自己吸食。江镇诚的辩护律师马军也对检察机关的指控罪名提出异议,认为江镇诚不构成运输毒品罪,只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昆明中院经审理认定,江镇诚是为了贩卖而购买了毒品海洛因。2005年5月15日下午4时左右,江镇诚在一辆微型车上被公安民警抓获,从他随身携带的黑色皮包内一束身腰带中查获毒品海洛因62片,毛重4054克;随后,又从其住处的卧室顶壁柜夹层和客厅顶灯暗格中分别查获44块、30片海洛因,毛重34746克。两次查获的毒品海洛因共计毛重38800克,净重35160克。
据此,昆明中院认为,江镇诚无视国家法律,非法运输和贩卖毒品海洛因。据相关证据、证言,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的有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构成运输、贩卖毒品罪,且毒品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予以严惩,“江镇诚的辩解及其辩护人所提的意见,经查与案件事实不符,法院不予采信”,遂一审判决:以运输、贩卖毒品罪,判处江镇诚死刑,缴获的毒品海洛因35160克予以没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