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男女同时入住不再需要结婚证明,入住登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身份证以外的证件,开办旅馆必须具有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警察对旅客住宿的房间实施检查时,应出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
昨天,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修订后的《浙江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将于下月起施行。 1988年8月30日省公安厅发布实施的《浙江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同时废止。新规甫一出台,立刻引起了网上的大议论,尤其是对证件上的宽松要求,引起不同意见。
新规1 警察查房需县级以上证明
原规定:各市、县(区)公安局(分局)每年应当进行一次旅馆安全全面检查。公安人员到旅馆执行公务时,必须出示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检查证》或工作证。
新规定:人民警察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有效执法证件,严格依法办事。对旅客住宿的房间实施检查时,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网友质疑:会否纵容一夜情?
这一新规定,是网友争议最多的。
有网友质疑,对旅馆业实施规范管理,是为了更好地打击和防范违法犯罪行为,新规定虽然更好地体现警方人性化执法的特点,但在一定程度上会给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而杭州市民孙先生说得更直接:“卖淫嫖娼,通常会在饭店旅馆进行,如果没有了警察时不时地查房,一夜情、偷情私会等行为会否更肆无忌惮?”
专家观点:
“这样的担心没必要。”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一科的有关负责人解释:一些宾馆酒店中有犯罪分子出没是事实,但有关方面应考虑设计更多的管理方式,不能完全依靠对所有人采取严格的登记审核制度。修订后的细则虽然对警察查房进行了限制,但警察还可以依法进行检查,对于打击犯罪影响并不大。
这位负责人说,“警察不得随意查房”的真正含义,是警察查房程序必须合法,而不是警察不能查房。
省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治安系副教授胡永正认为,这项规定其实是抬高了警察查房的门槛。
对于需要在外住宿的公民来说,经常会遇到这样的事情:警察到宾馆查房时,破门而入,造成尴尬。而更令人担忧的是,这种做法甚至被某些不法分子“借用”,扮成警察行犯罪之实。“修改后的这项规定,实际上是对浙江警察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胡永正说。
新规2 男女同宿不再需要结婚证
原规定: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工作应指定专人负责。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由旅客按规定项目如实填写《住宿登记表》;没有身份证的,要在登记单上注明情况和原因:夫妻同住一室的,还应当凭结婚证或其他婚姻关系证明。
新规定:旅客住宿必须登记,旅馆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工作。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如驾驶证、护照等),由旅客按规定项目如实填写《住宿登记表》。
网友质疑:嫖娼是否更容易了?
记者了解到,浙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打算在新规正式实施后,制订具体的执行办法,明确有效身份证件的具体范围,比如驾照、户籍证明、户口本、军官证等一些注有公民身份证号的证件,将作为有效身份证明。
不过,人民网上名叫“cherry”的网友提出质疑,“身份证难道不再作为惟一的身份证明了吗?”“男女同宿不再需要结婚证,那么嫖娼行为如何有效遏制,一夜情不是更容易了?”
专家观点:
胡永正教授认为,任何时候身份证都是个人惟一身份证明,但旅馆住宿是一项服务行业,它的特殊性要为群众提供服务。
胡永正说:“对于那些出门在外的人来说,入住饭店旅馆时经常会有这样的遭遇:一是出门时忘了带身份证而不能登记住宿;二是入住之后,常常会遇到警察半夜查房。从这个角度来说,新规体现了对人权的尊重和保护,值得提倡和推广。”
新规3 门卫可以让访客出示证件
原规定:各旅馆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制。门卫值班人员要掌握进出人员情况,查验住宿或会客凭证。
新规定: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旅馆门卫值班人员应当掌握进出人员情况,必要时可以要求来访者出示身份证件。
网友质疑:会否泄露个人信息?
“值班人员可以查看证件,会不会造成我的个人信息泄露,让居心不良的人有机可乘啊。”网友“杨一风”提出了他的担心。
专家观点:
胡永正教授表示,这项新规定,其实是与2004年9月份国务院颁发的《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相对应的。在该条例中,也规定必要时值班工作人员可以要求来访者出示身份证件,“这将对住客的人身财产安全起到一定的作用。”
对于网友的质疑,胡永正教授当即表示了否定,他说,值班工作人员只能要求来访者出示身份证件,但不能扣留该证件。“现在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想要制假很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