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务条令》规定:“基层伙食单位的就餐人员,除因公外出、探亲、住院等情况外,不得退伙。”也就是说,因公外出、探亲、住院人员可以退伙。然而,探亲休假退伙这一事关官兵切身利益的事情,时下在一些单位却成了老大难。 老大难究竟难在何处?1月中旬,记者在空降兵某师采访发现,若各级都能重视,严格落实相关政策,探亲休假退伙做起来其实并不难。
延迟退伙为哪般
某团一连一级士官梁旗,去年9月3日探亲归队,他的300元探亲退伙直到元旦工资发放时才领到手里,拖了整整3个月。但在调查中,他没有向记者抱怨退伙延迟发放,原来司务长之前曾告知过他。根据政策规定,当连队现金周转不足时,司务长在取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延迟发放退伙。特殊情况下,可以向财务预借,以保证退伙适时足额发放。
在调查采访中,士官谈得最多的问题集中在延迟退伙上。在探亲休假的士官中,8.7%在探亲休假结束3个月内领到退伙,41.6%在探亲休假结束一个月以后领到退伙,仅有一半士官在归队后及时领到退伙。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是由于连队经费运行机制造成的。某团基层伙食费是由团生产生活服务中心集中掌握使用,服务中心每月根据各连上报的菜谱集中采购供应,连队没有全额的现金伙食费可供支配,退伙的钱按规定是从当月干部士官的交伙(每人每天1.60元)中解决。如果士官探亲归队的当月,因任务原因或探亲人员退伙集中造成连队现金周转不足时,往往会出现延迟退伙的现象。
这个部队担负着繁重的训练任务,战士探亲休假常常安排在一、四季度,加之四季度战士退伍,容易造成延迟退伙,8.7%的士官延迟3个月才退伙,都是赶上了老兵退伍。
在采访中我们发现,对延迟退伙问题,不管是什么原因,战士们都或多或少有些抱怨,这就要求连队一旦出现不能及时退伙的现象,司务长要及时做好解释工作,并根据连队现金情况承诺兑付期限。延迟发放退伙,要取得本人同意,防止造成负面影响。
如何确保探亲休假退伙
在这个部队采访,记者感触最深的还是数字:100%退伙。为什么他们能做得这么好?“事关基层战士切身利益的事,只要各级领导重视了,各项制度落实了,不可能解决不好。”副团长温保民一针见血地说明了原因所在。
首先,有一套完善的报领制度。士官探亲休假归队后,连队司务长即从军务部门领取该同志的探亲休假报告表,复印后与退伙凭证一起交本人签字认可,经连首长签字批准并报连队经委会后,方才办理退伙。退伙完毕,所有凭证交财务部门备案。
其次,有比较完善的监督机制。连队经委会每月核查一次探亲休假退伙情况,财务部门联合军务部门每季度核查一遍;每年老兵退伍前,还要集中清查一次。去年老兵退伍时,在老兵离队前,财务部门同志从军务部门找来当年退伍士官名单、探亲休假人员名单,与各单位上报退伙人员名单一一核对,保证退伙不漏一人。
与此同时,他们还设立举报信箱,鼓励探亲休假士官自己维权,对有克扣退伙问题的司务长实行一票否决,出现一次坚决调离司务长岗位,并给予行政处分。这些措施的施行,既保证了不漏退、不少退,也杜绝了多退伙、退人情伙的现象。
去年伙食费调整时,这个单位及时向官兵明确各类退伙标准,使官兵人人心里都有本明白账。“我们大家都清楚这笔钱该退多少,该怎么退,想做手脚也办不到。”一级士官卫浩这样解释“100%”的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