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滕州1月26日讯近日,滕州市南沙河辖区一名40岁的男子来到南沙河派出所报案称,自己被一妇女以婚相许,自认识两个多月以来,共骗去财物达5000多元。
南沙河镇某村的徐二春(化名),几年来一直在潍坊打工,40岁了仍是孤身一人,日子过得十分殷实。 去年11月回家后,他经人介绍认识了鲍沟镇一妇女张小花(化名),现年30岁,已离婚,两人几次谈话之后,双方觉得还可以,便经常一块儿吃饭、进城,二春还给小花买了戒指、项链、耳坠、衣服等。
一天,两人约会时一阵甜言蜜语之后,小花说:“我侄子结婚,你这未来姑夫也得表示表示呀。”二春二话没说爽快地答应,第二天,便送去500元彩礼。过了几天,张小花在一次约会中又称,她的父亲有病,要二春带些礼物去看看。就这样,今天侄子结婚,明天外甥女出嫁,一来二去花掉二春好几千元。二春觉着这门亲事差不多了,又要回潍坊打工去,便和小花商量,让小花也去潍坊一块儿打工,小花却以暂时有事、脱不开身为借口,等二春到潍坊安排好再过去。可二春到了潍坊后,却再也联系不上小花了。张大东 潘风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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