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一无业男子将租来的高级轿车“抵押”给朋友,借得的钱全部挥霍一空,在一个多月的时间就“抵押”了3辆轿车,挥霍赃款3万余元。日前,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以诈骗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00元。
据了解,27岁的杨挺立家住锦屏县启蒙镇,由于没有正当职业,其一直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但其挥霍无度,经常租车出游。
2004年12月29日,杨挺立到贵阳顺意汽车租赁公司长期租用了一辆别克凯越轿车。2005年4月,杨挺立对朋友陈某某称该车是其女友叔叔的车,因朋友出事急需钱用,故将该车抵押给陈,借得款17500元。
2005年4月16日,杨挺立又到贵阳吉祥祥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租得一辆标致307轿车,同年5月6日杨挺立对同学张某的父亲谎称这是自己的车,又以家里有事急需用钱为由,将该车抵押给对方借得15000元。
2005年5月12日,杨挺立又租得贵阳吉祥祥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蒙迪欧轿车一辆,同月18日,杨挺立将该车抵押给其朋友潘某某借款8000元,得款3000元。次日,杨挺立被公安机关抓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