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办文服务实现“三个统一”
流程更简便服务更贴心
深圳商报记者阳光陆剑伟通讯员杨见闻
【本报讯】春节前夕,家住黄贝岭的李先生第一次来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服务大厅办理产权转移业务,出乎他意料的是,有关手续办理得非常顺畅。 由于中心实现了“三个统一”的服务新模式,极大地提高了办事效率,去年共办理产权文与综合文40多万件,创下历史新高。
“三个统一”拓宽服务新路子
“到这里办事,服务大厅标识清楚,统一的表格和业务流程让我们很容易明白,比过去便利得多。”中介公司的林先生长期在这里办理业务,切身感受到这里服务的巨大变化。这是记者来到位于罗湖区爱国路的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服务大厅采访,所听到的民声。
记者在服务大厅看到,由于业务流程和办文表格都实行了标准化和统一化,并且都有明显的指引和标志,整个大厅显得秩序井然。
服务模式究竟起了什么变化?带着这个问题记者采访了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主任谢建良。
谢建良表示,登记中心实施了“三个统一”的服务新模式。一是统一办文程序,编撰了《产权登记标准化操作手册(2005版)》。实行半年来,对产权登记工作起到了较大的促进和指导作用;二是统一表格和业务流程,制定《房地产权登记办文指南》;三是统一登记公告事项,在《深圳商报》定期发布房地产登记公告。为方便市民查询,更好地让广大市民维护自身权益,每周三固定在深圳商报A9版发布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初始登记、《房地产证》灭失等公告。“编撰操作手册、制定办文指南、规范公告事项”作为“三个统一”的支柱,推进了特区内房地产权登记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年共发证20多万本,其中一手楼8万多本、二手楼5万多本、抵押8万多本、绿转红2万多本。
满意度成为工作的惟一标准
“工作做得好不好,群众的满意度是检验工作的惟一标准。”谢建良说,“2005年,我们开展了一系列‘便民、利民、益民’的社会服务活动,出台便民服务措施。一是采取住房制度改革审批与办证一条龙、一站式服务模式,改变了业主为办理房地产证‘往返跑’的办事程序,使群众在一处就能办完所需的手续,提高了办事效率;二是先后在彩田村、金海花园、红岭中学开展了4次现场收件发证社会服务活动,并采取了急事急办、为老弱病残的小业主送证上门等便民措施;三是将房地产权登记的程序制作流程图,放在办公场所醒目的位置,使服务对象对手续所需的材料、证件一目了然,先后顺序一看便知;四是窗口建设围绕服务主线,按照服务提质、形象提升、群众满意度提高的目标,努力把窗口打造成‘服务更优、效率更高、为民更便’的政府服务品牌。”
“三个统一”的出台,很快让百姓有了切身感受。2005年11月19日,当碧波花园的业主郭女士因第二次办理房地产三级转让再次走进服务大厅时,她明显地感到了变化:流程更简便了、等待时间更少了、服务更贴心了。临走时工作人员温馨的“谢谢您,请走好”,让她至今记忆犹新。登记中心的服务赢得企业、群众口碑的同时,也获得上级领导肯定。去年登记中心业务受理窗口被共青团中央授予2005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的荣誉称号。
“彩虹工程”架起“连心桥”
在众多与登记中心打交道的人们看来,登记中心实施的房地产权登记信访系统工作,是一项“彩虹工程”,在政府部门和企业、群众之间架起一座“连心桥”。
登记中心按照“件件得到处理”的要求,运用各种措施,综合处理房地产权信访问题,积极推行信访工作制度。对每起上访件都建立台账,做到登记清楚、历史背景清楚、处理依据清楚、接待和主办人清楚、责任领导清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信访件的第一责任人和解决时限。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明确领导负责处理,把每个信访件制成信访办理三联单,责任单上写明包件领导、包件科室(登记点)、包件人、联系电话、办件期限,使“三联单”成为中心的“压力单”、工作人员的“责任单”、联系群众的“联系单”、解决群众问题的“绩效单”。
由于组织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信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解决了一批久拖未决的问题,不仅使房地产涉案涉诉案件明显减少,而且大大促进了全局的信访工作。据不完全统计,登记中心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共计696件,其中来信300多封,来访98批216人次。目前来信已办结189件,来访已办结89件,处理群众投诉电话3800多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