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日报1月28日讯 省政府近日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建立教育救助制度,“两免一补”2006年扩大到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007年在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中实施。 对城市贫困中小学生、高校贫困生将采取多种措施救助。
从2005年春季开始,我省对全省19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实施“两免一补”工作,即免除教科书费用、免除杂费和对家庭困难的寄宿生给予一定生活困难补助。享受政策的贫困生将一次性享受“两免”待遇,并明确规定免除额度标准。2006年扩大到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007年在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中实施,力争使我省农村贫困生普遍得到资助。对城市贫困中小学生,非义务教育阶段,由学校从学杂费收入中提取5%%的资金,义务教育阶段,由当地政府从救助和社会捐助等渠道筹措资金,采取减、免、缓的办法进行资助。对高校贫困生,通过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俭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和开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措施进行资助。(曹显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