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燕窝鲍鱼过关可别超量
海关提醒,节日期间携带物品过海关要符合相关规定
晶报讯(记者彭超通讯员陈群芳)记者从罗湖海关了解到,春节前夕,海关现场查获超量携带燕窝、鲍鱼等高档应节食品案件的宗数明显增多。 海关提醒旅客,节日通关要留意海关规定。
1月25日,香港旅客赵先生携带6千克的干鲍鱼从罗湖口岸过关回内地探亲过年,在海关检查时被告知超量携带了鲍鱼,经海关人员解释,赵先生才明白海关对通关携带物品有规定。
据罗湖海关介绍,1月22日至26日,罗湖海关共查获20名超量携带燕窝或鲍鱼的旅客,其中6名受到了海关行政处罚。这其中有利用港澳自由行的便利到香港购置年货的内地旅客,也有准备回内地走亲访友的香港旅客,不知道海关规定而超量携带此类物品。同时还有部分“水客”利用应节商品市场行情看好,深港两地高级食品存在差价,从而大量带往深圳赚钱。
罗湖海关提醒广大旅客,在香港购买高档应节消费品之前,应该考虑所购买的物品是否超量。如果旅客对所携带的物品是否超量有疑问,可向海关申报处及罗湖海关咨询服务组进行咨询。
同时记者了解到,近日深圳花市已经开展,许多香港旅客来深圳购买花卉。罗湖海关提醒,兰花为CITES(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监管物种,进出境旅客携带活体兰花进出境须取得CITES证书。
相关规定
根据国家海关总署《中国籍旅客带进物品限量表》的规定:衣料、衣着、鞋、帽、工艺美术品和价值在1000元人民币以下(含1000元)的其它生活用品,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免税,其中价值800元人民币以上,1000元以下的物品每种限带一件;对于价值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生活用品,如手表、手机、手提电脑、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等,每公历年度可任选其中一件征税入境。旅客携带入境的应税物品,应主动向海关申报,超过自用合理数量的,海关将视不同情况按规定予以相应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