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1月29日讯日前,栖霞市臧家庄镇一个市政“检查井盖”被盗,骑着摩托车途经该处的栾老汉因此摔成伤残。法院判决井盖产权单位、交通部门承担70%的赔偿,其余责任由栾老汉自负。
不久前,栾老汉骑着自己的“老头乐”三轮摩托车行驶到“烟栖”公路臧家庄段,因路上一个井盖被盗,井盖周围堆有石头,他的摩托车被石头垫翻,当即不省人事。
法庭审理认为:道路交通部门和检查井产权单位因疏于管理而造成他人伤害,均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判决二被告共同承担70%的赔偿责任28604元;栾老汉无证驾驶无牌车辆上路行驶,其余30%的损害后果应自己承担。
一审宣判后,三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 (何晓波 王智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