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1月29日讯(记者丁茂原通讯员闫德海李卫东) 莱阳一女工发现自己半年的工资被已分居的丈夫冒领后,竟将6岁的女儿抛弃在工作单位门前,虽事后在民警帮助下讨回了工资,但同时也因讨薪方式不当受到警方批评教育。
23日下午5时许,莱阳市公安局鹤山路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后立即赶到一企业门前,只见一女童的脸冻得发紫。看到民警,女童怯生生地从兜里掏出一封母亲留给她的“告状信”。信的大意是其母在厂里打工,半年的工钱被别人领去,无法抚养女儿而将亲女扔在厂里,并强调小女儿不能和那个领她工资的人接触,否则女孩儿将有生命危险,落款是“庄女士”。
民警将女童带回所后悉心照料并询问了其母姓名,通过户籍信息查到了庄女士的丈夫孙某。原来,原籍山前店镇的庄女士去年与丈夫离异,带着6岁的女儿嫁给了古柳办事处的孙某,但婚后两人感情一直不和,最后分居。期间,庄女士在厂子里找了一份零工,半年前庄女士将丈夫孙某的手机号留给了厂方会计,厂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工资时联系孙某将庄女士的工资取走。庄某知道后多次与厂方交涉,最终竟“弃女讨薪”。孙某、庄某和厂方会计很快被召集到一起进行调解,最终庄某拿回了血汗钱,在民警的教育下,她郑重地向女儿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