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蒋维祥)据负责烟花爆竹销售的市日用杂品总公司粗略统计,从除夕到初二,至少有价值150万元的烟花爆竹带着百姓的喜悦心情绽放到城市的天空,比去年同期增加30万元。
去年,我市城区的燃放点只有12处,今年扩大到了27处,品种从去年的109个,增加到今年的150个,而有限开禁时间也从去年的除夕到初五延长至今年的除夕到元宵节。 这三大变化带来的直接反应是,去年城区的烟花爆竹总销售额是200万元,今年预计总销售额接近500万元。按照规定,零售点原则上可以在进货价的基础上加价35%,最多上浮10%,以35%计算,零售点总计可以获得175万元的效益,如果再上浮10%,总计效益可以达到225万元。
据市日杂总公司总经理刘金龙介绍,去年我市规定,销售不完的烟花爆竹由市日杂总公司负责全部退货,这造成许多零售点没有“后顾之忧”,反正卖不完可以全额退货,所以大幅度加价销售现象很普遍,最高加价率竟达到100%,结果,日杂公司发出去480万元烟花爆竹,到初五后,竟然退货260万元。
今年规定,卖不完的烟花爆竹只允许退回5%,其余的由日杂公司免费代为保管,但前提是必须保证零售点在销售时加价最高不得超过45%。日杂公司每天派出巡查人员检查价格,一旦发现超过加价上限,将不予该零售点退货,所有剩余烟花爆竹将由日杂公司有偿保管。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烟花爆竹属于危险品,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储存。刘金龙说,这样做,一是鼓励零售点少量勤进货,多品种进货,二是维护消费者利益,把烟花爆竹这样的限时消费品价格维持在合理的限度。
烟花爆竹虽然开禁的范围和时间有所扩大和延长,但刘金龙认为至少今年还谈不上什么经济效益,毕竟燃放总量还受到地点和时间的限制。从这一点上说,做好烟花爆竹的供应业务,其社会意义远大于经济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