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何伯韬这些年,“商标经营”概念可谓风靡桂林全城。2002年春,市政府与工商部门确立了“商标助市”战略,在全市开展了前所未有“商标保护战”,一浪高过一浪的商标热潮接踵而至。到目前为止,我市申请注册商标的数量己达3680件,是2002年前10年的4倍。 名山秀水注册争先恐后,商标维权打假方兴未艾,农产品、原产地、地理标志以及自然人商标申请注册纷至沓来。这些渗透着“商标经营”理念的信息,真实地记录和见证着桂林在商标品牌、知识产权领域里喜人的变化和进步。
无形资产:离普通百姓越来越近的“金娃娃”
新闻视点
:2001年12月1日新的《商标法》正式实施。5天后,我市市民李志伟就以“天下”为名,申请注册了属于自己的商标。在广西,李志伟是第一个以自然人身份申请注册商标的。由于敢于“首吃螃蟹”,李志伟成为当年商标注册领域最引人注目的新星。
新闻事实
: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从1990年至2001年十年间,我市企业的注册商标数量,仅以8%的幅度低速增长。那时候,我市大约每百户企业才拥有一件注册商标。然而,2003年和2004年两年,我市申请注册商标就达到506件,超过了2002年前10年申请注册商标的总和。
以自然人身份注册商标,令诸多桂林寻常百姓真切地感受到了来自“身边的财富”。平常看不见摸不着的无形资产,竟然成了距离寻常百姓越来越近的“金娃娃”,于是乎,商标注册引发了大批机敏的桂林自然人悄然涉足。就连阳朔县高田镇历村65岁的农民徐秀珍老人,也出于保护自己“名讳”的缘故,申请了“月亮妈妈”的商标注册,成为当年广西拥有自己商标年龄最大的自然人。
因注册商标潜藏着巨大的商机,我市不少个体工商户也“改换门庭”,从品牌代理向拥有自己的注册商标迅速过渡。时下,我市拥有自己商标知识产权的新型商人比比皆是。来自市工商局的消息说,我市目前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的数量,已经占到全市商标申请数量的38%的比例。不少商家或自然人通过商标使用、转让、授权、使用,已经取得了不菲的物资财富。
记者点评
:毫无疑问,允许以自然人为主体注册商标,这是我国立法史上的突破。将商标权作为私有财产使用、转让和继承,在法律不禁止的范围内,依靠法律保障获取自已的合法权益,是法律的开明和社会的进步。“保护合法来源的非劳动收入”观念,促使桂林自然人商标注册形成热潮现象,有人评价,桂林人在商标注册上转变观念,与时俱进的铿锵脚步声,反映着桂林经济建设飞速发展的进程。
商标注册:名山秀水尽入囊中
新闻视点
:当“橘子洲头”、“天涯海角”、“洞庭湖”、“武当山”、“都江堰”、“九寨沟”等驰名风景名胜被外地人频频抢注时,桂林的七星岩、芦笛、象山、花桥,这些闻名中外的名山秀水,几乎全被我市的旅游企业申请了商标注册,使之“名花有主”。这场没有硝烟,甚至悄无声息的“将名山秀水收入囊中”的商标争夺战,使我市旅游文化知识产权保护一下就居于全国前列,引起了全国各地旅游景区的强烈反思和震动。
新闻事实
:从2003年起,我市历史文化和旅游景点商标注册风起云涌。随着颇具桂林特色的文化旅游景区(点)“桂海碑林”、“古东瀑布”、“环城水系”、“独秀峰”、“五排河”先后获得注册商标,桂林旅游文化的知识产权保护,成为越来越多的旅游企业殚精竭虑的重大课题。截止2005年12月底,我市拥有旅游服务注册商标知识产权的历史文化和旅游景点已达到31个,已经申请并获得受理的此类商标达到75个。应当毫无愧色的说,我市名山秀水和历史文化胜地的名称品牌,已基本进入商标知识产权保护的“保险柜”,至今没有一个知名山水品牌或历史文化胜地商标被外地人恶意抢注。
2004年4月,世界华商国际投资论坛在荔浦县龙怀举行,并将此设为永久会址。该县一名公务员敏感地意识到,龙怀成为著名景区后,将蕴藏着巨大的商机。于是,这名公民立即以自然人身份,申请了“龙怀”旅游观光和旅游接待服务等5件商标。当一名梧州人欲抢注“龙怀”商标时,才发现为时已晚。遗憾之余,这名梧州市民感慨万分说,桂林人的品牌保护意识真是令人钦佩。
记者点评
:国内著名历史文化、风景旅游景点频频遭遇抢注,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名山胜水千百年来沉淀的文化品牌价值。面对愈演愈烈的风景名胜商标抢注风,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
从法律角度看,风景名胜的商标也和其他商标一样,属于私权的范畴。按照国家法律“谁先注册就归谁”的原则,风景名胜的商标由先注册者所有。抢注商标尽管不符道德规范,但仍在法律允许范围。为此,撑起我市旅游景区的“商标保护伞”,守护我市风景名胜的“金字招牌”,避免我市无形资产的无谓流失,应当尽早提到有关政府部门和旅游企业决策者的议事日程。
商标价值:从“有价无市”到“有价有市”的裂变
新闻视点
:当人们埋怨商标品牌“有价无市”,备受市场冷落时,2003年11月,桂林商标交易市场却爆出了一个令全国惊讶的消息:桂林仔家味饮业有限公司,以20万元买下了由桂林漓江鹿旅游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注册的尚未使用过的“漓江人”商标。在随后的拍卖进程中,漓江鹿公司将其注册的“漓江仔”、“漓江妹”、“瑶妃”等25件未使用的商标推向市场,引发了全国首例未使用商标转让、拍卖商业活动。此后,连桂林甑皮岩博物馆、桂林医学院附院、桂林工学院等机构,都先后申请了商标注册,成为广西首个申请商标注册的博物馆、医院、学校。
新闻事实
:对于已经过去的那一场商标拍卖,许多桂林人还记忆犹新。直到现在,有些人还在怀疑“‘桂林仔花20万元买下‘漓江人商标”纯属炒作,天下“有此事,无此理”。今年元月,当记者就这一猜测向拍卖的“始作俑者”漓江鹿公司一名负责人证实时,这名负责人非常坦然说,谁怀疑让谁去税务局查缴税单,不用多费口舌的。
不过,因品牌而崛起,桂林仔公司的成长轨迹倒是非常清晰。那一年,桂林仔公司买下“漓江人”商标后,立即注册成立了桂林漓江人饮业公司,并将连锁餐馆的经营模式,延伸到了南宁、柳州、玉林、防城港等地,生意红红火火,食客络绎不绝。
与漓江人公司的成长遥相呼应,当年专程从南宁赶来,在拍卖会上以1.2万元竞得“漓江仔”、“漓江妹”商标的曾先生,也得到了丰厚的回报。回到老家,曾先生以两个商标为名,分别注册成立了两家饮业公司,并在南宁、来宾等地开起了连锁店,同样高朋满座,食客如云。前不久,有人看中“漓江仔”、“漓江妹”的品牌效应,欲以10万元甚至更高的价格,买断这两个商标,但遭到曾先生的断然拒绝。
记者点评
:像其他无形资产一样,商标品牌从“有价无市”到“有价有市”裂变,需要一个市场孕育的艰难过程,这也是商标品牌的魅力所在。使用过的商标也好,没用过的商标也罢,其价值体现只有市场检验,没有别的捷径。品牌始于命名,命名常常决定命运。商标品牌蕴藏的市场“黄金定律”,就是这样的让人捉摸不定。
品牌嫁接:让名牌之路越走越宽广
新闻视点
:作为广西啤酒业的知名品牌,“漓泉”啤酒可谓大名鼎鼎。然而2002年7月,桂林漓泉股份有限公司突然加盟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从此摇身一变,成为名扬海内的燕京啤酒系列品牌之一。刮起了一场令社会各界震惊的更名风暴。
新闻事实
:与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成功“嫁接”后的“漓泉”,这些年各项经济指标连创新高,成为桂林第一纳税大户,并进入全国行业十强,其品牌价值达12.9亿。有经过证实的消息说,在强大的品牌效应推动下,“漓泉”品牌继2003年7月获“广西著名商标”后,于2005年底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漓泉”燕京联姻产生的非常具有喜剧色彩的结果,让许多商界人士都始料不及。
“漓泉”啤酒的成功之路,令我市一些拥有著名商标的企业也跃跃欲试。今年1月8日,北京王致和集团与桂林腐乳厂合作组建的北京王致和(桂林腐乳厂)食品有限公司宣告成立。这两家企业品牌,都是中国食品界的“风云人物”。两强联手,做大做强中国腐乳业“中华老字号”之举,已经被业界人士誉为“北京和桂林著名商标品牌大整合”、“中国传统腐乳产业南北大融合”。人们当然希望,桂林腐乳走的是一条让名牌之路越来越宽广的“阳光旅程”。
记者点评
:知识、科学技术等智力劳动成果,相当的部分是以知识产权的形式,转化为无形资产,来投入经济运行的。企业在迈出国门、走向世界,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时,将会面临来自知识产权的各种风险。面对这一现实,我市企业应当有备在先,制定自己的知识产权战略,树立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意识,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市一些企业以商标品牌嫁接外地经济实体,使出用无形资产拓展市场的“杀手锏”,无疑是明智之举。
名牌企业:不再做“沉默的羔羊”
新闻视点
:这些年,我市诸多名牌商标频频遭遇侵权:桂林漓江鱼食品厂“漓江鱼”商标被他人蓄意占用;享誉国内外的桂林“三花酒”商标品牌,竟差一点被济南一家酿酒厂注册成功;桂林天和药业生产的“骨通贴膏”,连遭“李鬼”“傍名牌”;印有三金图形注册商标的侵权药品,居然卖到了桂林三金药业公司的“娘家”三金医药公司……实施保护桂林知识产权的名牌战略,打一场漂亮的桂林品牌保卫战,让“傍名牌”者为恶性竞争买单,成为桂林过去、现在与将来必须面对的严峻课题。
新闻事实
:2005年6月,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发布的一期“商标公告”,引起了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的注意。这期公告透露的信息表明,成都朝日华日化有限公司注册的“雪芙洁”商标已核准注册。由于“雪芙洁”商标与“雪芙莲”注册商标文字十分相近,且两种商标都使用在同一香皂、液体皂产品上,极易造成消费者误认。于是,市工商局立即将此信息,告知了桂林雪芙莲日用化工有限公司,建议其针对“雪芙洁”侵犯“雪芙莲”商标权益的事实,采取必要的反击措施。经过深思熟虑,桂林雪芙莲公司向国家商标局提出了商标异议,要求撤销“雪芙洁”商标注册。
与“雪芙洁”有着不同命运,“被联合国一眼看中”的桂林乳胶厂“高邦”避孕套商标,却遭到了浙江一家服装企业的质疑。数年前,这家名为“高邦”的企业以“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损害了其品牌声誉”为由,要求国家商标局撤销桂林的“高邦”商标。
对浙江“高邦”的异议,桂林方面当然不服。认为尽管双方商标文字均为“高邦”,但产品功能、用途、消费对象以及消费渠道不同,二者不构成商品上的近似。于是,从1999年底开始,在市工商局的支持协助下,桂林“高邦”主动应战,与浙江方面进行了长达6年的商标争议较劲。
2002年4月,国家商标局裁定,浙江“高邦”所提异议理由不成立,桂林“高邦”商标予以核准注册;去年10月,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浙江“高邦”所提异议复审理由不能成立,此商标予以核准注册。从而为两个“高邦”品牌之争,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记者点评
:当品牌消费时代骤然来临之时,好的品牌往往代表着质量、品位的高附加值。有着巨大市场潜力的无形资产一旦进入商家的视野,以名牌战略实行商业垄断,便成为一种市场竞争的法门。
作为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组织,企业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是正常的,其尽可能扩大自己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和力度,也无可厚非。尽管我市包括商标注册等知识产权在内的无形资产,至今仍存在全国市场占有率不高,技术含量仍显不足,与品牌立市相距甚远的缺憾,而当企业在自已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不再做“沉默的羔羊”,勇于大声说“不”,这,也许昭示着桂林企业商标意识、维权意识的幡然觉醒,预示着桂林本土企业正在朝以“商标经营”塑造桂林经济新形象的目标迈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