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央定价减至13种,价格杠杆作用进一步增强
据新华社北京1月31日电(记者刘铮)“十五”期间,我国价格改革继续深化,基本建立起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机制,95.3%的商品和服务已由市场形成价格。
记者近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中央定价的商品和服务已从1992年的141种减少到13种。通过完善价格形成机制,价格杠杆作用进一步增强。实行差别电价政策,限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高耗能企业发展;建立煤电、煤热价格联动机制,合理疏导价格矛盾;在全国实行分时峰谷电价和丰枯电价,合理调节电力需求;对短缺的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