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机动车道上燃放烟花被传唤
本报讯(记者雷娜通讯员赵德印)昨天,顺义警方透露,沙栋梁等4名外地来京打工人员违反“限放”规定,在机动车道上燃放烟花爆竹。被巡逻民警发现后,4人不但不听劝阻,还殴打民警。
昨天,沙栋梁等4人因涉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被顺义警方刑事拘留。
1月29日凌晨1时许,顺义公安分局胜利派出所民警闫志良、穆克滨、郭振东、胡伟带领联防队员张建芳、陈伟伟巡逻,行至顺白路衡乐声皇歌厅门前时,发现4名青年男子站在距离歌厅5米远的机动车道中央,正围着一枚喷射的大礼花手舞足蹈。过往的零星车辆经过此处时不得不放慢车速绕道而行。民警随即上前制止,劝其用水将礼花扑灭,并讲明在机动车道上燃放烟花的危害。4名男子不但不听劝阻,反而“理直气壮”地回答:“我们放鞭炮碍着谁了?”
民警只得将其中一名男子沙栋梁传唤到派出所接受处理。就在民警将沙栋梁带上车时,他的3名同伴冲了上来,殴打一名执勤民警及两名联防队员,并百般阻挠民警将沙栋梁带走。
当天早上9时,胜利派出所民警协同分局刑侦支队,在衡乐声皇歌厅将涉嫌殴打民警和联防队员的门童孙晓利、张宁、刘忠峰传唤到派出所。目前,4人已承认曾阻碍民警执行公务。
民警为此提醒市民,警方理解在异乡打工又不能回家过年的务工人员燃放烟花作为一种寄托,但每个人都应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燃放烟花,这会使安全系数大大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