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燃放带给人们不少喜庆气氛,但与此同时也给环卫工人带来巨大的工作量,超负荷运转的他们呼唤人们“文明燃放”。
1月30日,济南上空雪花飞舞。下午1点,从早晨4点半就开始扫大街的赵金财终于可以歇歇手了,他躲进历山路边的屋檐下,双手揣进袖筒望着街道出神。 赵金财告诉记者:“昨天烟花碎屑装了十几个袋子,今天少一些,除了吃饭,其余时间全打扫卫生了。”
根据有关规定,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期间是烟花爆竹燃放时间,对环卫清扫工人而言,这段时间是他们一年最辛苦的时候,一天工作时间常达十几个小时。
来自泗水县杨柳镇郝家村的袁方银和媳妇承包了济南和平路两个路段的清扫任务,他说:城里人一年就燃放这么一段时间,辛苦点也没啥,但燃放最好远离绿化带。每次打扫,他最愁的是绿化带里的烟花碎屑,扫也没法扫,只能用手指一点点捡、拾、抠,费劲。但很多人放鞭,最喜欢的是到绿化带内的树上一挂,结果碎屑全落在草丛里。
还有些人喜欢跑到街道上燃放烟花爆竹。来自济宁农村的孔繁洋负责和平路口北边的历山路清扫任务,52岁的他这两天忙得不轻,他说:早晨4点半赶到这儿,街道上的烟花碎屑一堆堆的,原来是一些人将鞭炮挂在道路隔栏上燃放,这些碎屑得赶快打扫,要不然影响交通。
根据最新版的《济南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林地、绿地、苗圃”属于禁止燃放区域,但道路则只规定了“高架路、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等特殊区域,对于在一般街道上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没有明确限制。记者在文化东路上则亲眼目睹一饭店将巨型烟花放到路中间燃放,吓得来往车辆不敢通行。所以,在街道上燃放,已不单单是影响清扫,更存有大的安全隐患,这方面法规亟待完善。(完)(记者 周学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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