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兰昌林)日前,丽君工商执法人员经过缜密调查,经生产厂家确认市永升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升公司)经销的“怡口莲”为假冒产品,并采取行动将该公司供应给某商场销售剩余的800多瓶假冒“怡口莲”封存。
1月23日下午,丽君工商所应某商场请求,对其食品部正在销售的瓶装“怡口莲”牛奶巧克力夹心太妃糖(318克装)进行鉴定。原来,某商场接到1名消费者投诉,称在其商场购买的瓶装“怡口莲”牛奶巧克力夹心太妃糖口感有问题,可能是假冒产品。商场接到投诉后,当即与“怡口莲”供应商市永升公司及吉百利市场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桂林办事处(以下简称办事处)取得联系。在对商场正在销售的“怡口莲”真假进行认定时,永升公司负责人一口认定该公司提供的“怡口莲”是正宗货,而办事处则认定该产品是假冒产品,双方争执不下。在此情况下,商场为慎重起见,将该产品撤柜停止销售,并请工商人员介入调查。
工商执法人员在商场对永升公司供应的“怡口莲”进行辨别,发现其商标标识多处模糊,生产日期不是电喷码,用手指擦拭就能抹掉,初步判断涉嫌假冒,并查明该公司分别于1月3日、20日,两次供应商场食品部“饴口莲”180多件,共2000多瓶。工商执法人员立即赶到位于虞山加油站对面巷道内的永升公司仓库进行例行检查,未发现仓库内存有“怡口莲”产品。在永升公司办公室里,该公司负责人仍然向工商执法人员称其供应的“饴口莲”绝对无假,说是从广州进货,但却不告知具体的单位。由于该公司的供货价低,且来源不明,涉嫌假冒,当晚7时许,在工商执法人员的要求下,永升公司负责人来到商场,当场抽取其供应商场的两瓶“怡口莲”到邮局邮寄,但由于邮局下班且样品又离开了当事人视线而作罢。工商执法人员于次日早上,在当事人都在场的情况下再次抽取样品,用特快专递寄至北京吉百利中国食品有限公司,委托该公司鉴定真伪。
26日中午,丽君工商所接到吉百利中国食品有限公司通知,其委托检验的永升公司瓶装“饴口莲”牛奶巧克力夹心太妃糖各项技术指标均不合格,为假冒该公司的产品。工商执法人员立即将永升公司供应某商场的假冒“饴口莲”及货款全部封存。目前,此案正在进—步调查审理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