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毅 通讯员胡思进苏江炎)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促进桂林商品品牌竞争力,市工商局去年集中力量将保护商标专用权,维护商标特别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信誉,作为加快桂林经济发展的重点工作来抓,使重点商品商标侵权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 据统计,该局一年共查处商标案件63件,其中重点商品商标侵权案25件,罚没款33.96万元,有力地打击、震慑了商标侵权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据了解,该局去年共组织开展了三次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集中整治行动。针对本市知名商标品牌在外地频频被侵权假冒的情况,该局与江苏兴化工商联手,一举捣毁三个假冒桂林花桥食品有限公司“花桥”牌辣椒酱的制假窝点,查获假冒该公司“花桥”商标的各种辣椒酱1730件以及“花桥”牌字样的瓶盖、瓶子7.5万个,“花桥”牌商标标识1.5万张,案值14万元。桂林花桥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说,这是该企业近年来打假成果最大、最彻底的一次。市工商局还与柳州市工商局联手查处了广西天天乐有限公司侵犯桂林三金药业公司商标案,侵权生产“清火栀麦片”和“蛇胆川贝液”药品案。去年初,该局查获假冒“脑白金”、“黄金搭档”1471件,案值50万元,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有关造假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已有3名造假嫌疑人被依法判处。此案成为去年广西第一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假冒知名商标的重大案件。
在专项整治中,工商部门采取市局、分局、县局、工商所四级联动的积极机制,对所属辖区生产加工、经营企业进行排查,分别查处了侵犯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沙隆达”商标专用权的敌敌畏、侵犯河南灵宝市天然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远村”商标专用权的“品全远村”苹果醋等一批知名品牌商标侵权案,较好地维护了商标专用权人的合法权益。此外,该局还将上述商标侵权案的表现形式和特点结合典型案例进行归纳总结并予以报道,引导和帮助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识别、抵制假冒侵权商标的商品,受到企业和消费者的广泛赞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