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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评新闻
【主持人语】在正月初六这样一个美好的夜晚,部分市民、网友,有关政府官员、业界专家腾出走亲访友的时间,赶到怡清源茶艺馆的“你说话吧”活动现场,讨论了一个事关国计民生的话题。本期话题缘起于不久前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副司长束克欣在北京一个研讨会上透露的一个消息。束克欣称,国外的不动产都要征收不动产税,我国的“不动产税”已经在研究当中。今后,购买第二套房有可能被征收高额不动产税。当晚,大家对这个话题畅所欲言,主要观点如下。 大年初六(3日)晚,怡清源茶艺馆“你说话吧”讨论现场。来自北正街的杨阿姨就购房征税问题娓娓道来,她的话头可长啦———从1958年说起。
A派观点
支持尽快开征不动产税
陈晓阳(市国土局副局长)赞成征收不动产税。首先,我国的国情决定了要开征不动产税,我国土地资源贫乏,征收不动产税,可以降低住房空置率,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遏制农地的非农化。其次,征收不动产税是借鉴世界上一些国家的先进管理经验,对我国大有裨益。第三,可以抑制房地产投资的过快增长。城市三口之家拥有一套120平方米的住房就足够了,有人之所以购第二套、第三套住房,主要是作为投资,以获取高额回报,开征不动产税,将有利于引导住房投资转向。第四,有利于消除腐败现象。对第二套房将课以重税,买房者不得不考虑成本,人们戏说的所谓“二奶房”的数量会随之减少。第五,征收不动产税具有法理基础。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能超标,如对城市居民作出这样的规定,我想也是合情合理的。另外,我认为征收不动产税不应限于购买第二套住房,应该在购置住房时就开始征收。
任泽(正大行副总经理)赞同征收不动产税。其一,现有房地产交易契税非常低,不利于房地产交易的管理,从国外征收不动产税的情况来看,征收不动产税有利于促进住房的梯级消费,有利于房地产的增量发展和存量发展,促进地产开发的价值最大化。从长远看,征收不动产税还有利于调节社会的二次分配,缩小贫富差距;有利于打击投机、有利于打击国际游资。征收不动产税的房产应限定在城市商品房上,可先在经济发达地区进行试点,循序渐进。
杨阿姨(北正街居民)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多套住房占有情况的存在,造成大量国有资产流失,征收不动产税有利于保护国有资产。
肖应林(长沙县唐田中学教师)任何一项政策与法律的出台需要符合绝大多数人的长远利益,当前的现实情况是大多数人买不起房,征收不动产税有利于调控房价。
高进(网友)我支持征税,征税对象涉及面宽就应该征,现在浏阳这样的县级市,拥有两套房的很多,对这些房子征税并不会给他们带来多大的负担。征税还有利于国家增加税源,甚至反腐败。
胡子郎(网友)目前国内房地产相关税收制度非常不合理。房地产税制太低的情况曾经是当年日本房地产泡沫产生的重要原因。当时,不动产税在美国的税收中所占比重为14.5%,而日本只有6.5%,税率太低,导致炒风盛行。现在国内房地产税费主要集中在开发投资环节,但最终被房地产商摊入了成本。而对个人占用多套房产几乎不征收税费,客观上刺激了房地产的投机行为。国内房地产市场的现状是:大量有所属但无人住、有人住但所属非居住人的房屋,与大量需住房而无力购买的人群并存。从表面上看,房产十分紧缺,房价直线上升,但事实上由于收入分配向少数人过度倾斜,少数人拥有多处房产,不少的人四处借贷图谋炒房致富,更多的人却无力购房,如此种种,造成的是房地产市场的虚假繁荣。在这种情况下,对第二套住房征收高额不动产税,可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抑制房地产过度投机。同时通过降低房地产购买环节中的赋税,起到降低或至少抑制房价的效果,让更多的老百姓买得起房。可以说,征收不动产税是大势所趋,也是一项符合大多数民众利益的举措,从这一点上来说,我本人十分赞同这一观点,并希望尽快出台政策。
B派观点
反对征收不动产税
易军(中房集团湖南城建开发公司总经理)反对征收不动产税。其一、对购买第二套住房课以重税在立法上不符合常理,请问买第二辆车要不要课以重税呢!其二、房地产业的发展只有通过市场的手段来进行调节,按照供需关系来决定投资需求。投资房地产像投资股票一样,风险与利益同在。投资亏了本,看你还投不投。其三,居民拥有多套住房可以为购买不起住房的人租房提供房源,符合自然规律。其四、中国现在的大部分存款集中在小部分人手里,我们应积极探索如何让这大堆死钱尽快发挥其活力。其五,政府应引导开发商建市场需要的房子,建生命力长、综合效益高的房子;同时,要引导市民在住房消费上进行梯级消费,从租房到买房,从住小房到住大房,从住差房到住好房。而不是盲目地通过征收不动产税来抑制房地产的消费。其六,控制房价需要增加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加强对经济适用房的管理,对购房对象一定要从严审查,对供地方式一定要透明,对定价和投资配套一定要严格把关,使经济适用房真正落实到最需要它的居民手中。
江上清风(网友)征收不动产税在目前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不利于促进房地产消费。征收不动产税是一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办法,对于控制房价偏高没有实际作用。
独眼狼(网友)反对征收不动产税。其一,征收不动产税有重复征税之嫌,因为居民购买住房时已经交纳了契税与交易税。其二,拥有第二套住房的人并不全是高收入者,对其征收高额不动产税并不公平。其三,征收不动产税并不是控制房价的惟一法宝,解决房地产价格虚高方法有很多,如公开房地产成本、增加经济适用房供应量等等。另外,征收不动产税操作难度很大。
胡军(媒体记者)对第二套房课以重税的目的能不能达到?谁来为不动产税买单?开征不动产税不可能起到抑制房价的作用,相反会拉升房价,增加广大无力购买住房、靠租房居住的低收入者的负担。开征不动产税需要改变提法,以住房面积作为课税标准可能更合理。
与风同往(网友)暂不支持。理由有二:一是我即将购第二套房,想省银子;二是国人多奉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之原则,如实行,不知道又要弄出多少假离婚、改名字、一家老小全挂名买房等等“对策”来。
hjb1965(网友)这是变相提高房价,第一应征开发商重税,再严控房价;第二步再来考虑购第二套房征重税的问题。
冰兰(网友)在我国现行的土地审批制度下,老百姓在购买房屋时,房价中实际已经包含了几乎全部的税费。换句话说,政府的土地批租收入中已经包含了公民“一次性”缴纳的包括“不动产税”在内的所有税费。和批租制的一次性定价不同,不动产税代表了“细水长流”的土地管理体制和相应的税费制度。绝大部分消费者买房的这部分钱已经在个人所得税上有所体现,征收不动产税就存在反复征税的嫌疑,这种做法有失公允。所以,反对在不改变现有征税模式的情况下开征高额不动产税。
断水刀(网友)对第二套住房征高额不动产税的目的,遵循的是资源占用多者多纳税的原则,亦可打击炒房行为,本无可厚非。但在目前情况下,这种做法有着先天不足。其一,已有的城市如杭州、深圳等地强征所得税的做法并不成功,因为这部分税收被轻而易举地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其二,炒房者可以借用他人证件购买N套“第一套住房”来避税。倒是没有投机经验的公众,容易被高额不动产税“灼伤”。实际上,迄今为止,并没有足够的证据或者权威的理论,可以证明税收对于稳定房价有奇效。倒是经济适用房的大量供应,被认为是调控房价的最有效手段。据有关专家估计,经济适用房供给每下滑5%,就会拉动房价上升3%-4%。反之亦然。既如此,又何必要这么做呢?不如多建几套经济适用房。
C派观点
征收不动产税宜缓行
谢浮名(星沙镇居民)宜缓行,需慎重。一项法规的实施需要进行全面的可操作性分析。对第二套房征收不动产税的可操作性不强。对于拥有两套住房或多套住房的人,征收不动产税的基础是什么?异地购房如何征税?福利房如何征税?从以上几点来看,征收不动产税的可行性不够,可操作性不强。
曾宪邦(观沙岭社区居民)目前条件不够成熟,宜暂缓征收不动产税。其一,现在实行的是房税与地税分离的征收方式,征收不动产税尚无成功经验;其二、开征不动产税需要解决的政策问题、技术问题和征管问题还很多,缺少征收不动产税的基本条件;其三、征收不动产税有利于解决房税和地税分离所带来的税制不规范的问题。其四、征收不动产税需要客观地反映房地产的价值和纳税人的承受能力。其五,不动产税的征收对象需要合理界定。
阿默(自由撰稿人)征收不动产税在经济效益上有促进作用,对国家经济发展有益,征收不动产税对保护国土资源,促进合理开发土地资源是有益处的。但在宏观层面上,税收的分配体系不是很科学很合理,没有一个很好的二次分配机制,因此征收不动产税宜缓行。
俏吟一帘风(网友)老百姓中很多原有住房面积偏小,或居住地发生转移,需要重新买房。这种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行为,是奢侈行为吗?贷款买房是国家允许的,是支付了高额利息的,现在反过来还要征税,说得过去吗?买新房征重税,那么卖旧房是否退税?如果居民要买新房,如果不想课重税,是不是就意味着必须先退了旧房?那么是买了新房卖旧房,还是先卖了旧房再买新房?这个过渡期有住房怎么考虑?如有人将房子分散登记于各个家庭成员名下,在官员财产申报制尚难推行的当前,怎样才能确保统计信息的确切?很多有钱人一套住房就二百到三百平方米,老百姓的两套住房加起来还不足人家一套甚至于半套大,如果赋税都落到了普通老百姓头上,那又如何谈得上合理?这些问题不考虑清楚,谈开征不动产税为时过早。
彭劲松(王府花园居民)征收不动产税宜缓行。对购买第二套课以高额不动产税不符合我国当前国情和经济发展现状。其一,我国目前人均收入刚刚达到1000美元,开征不动产税可能会阻缓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其二,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体系并不健全,购房者信息掌握情况并不健全。开征不动产税如何来界定,如何来进行登记,需要解决。其三,购买第二套房或更多的房,符合市场规律,同时社会闲散资金得到了充分的利用。其四,税务部门的征收能力能否胜任,尚待考验。
碎心(网友)这个问题不简单,真要实施下来,估计会比较困难。一、国外征收的“高额征收不动产税”确实很高,税收超过产业50%的都不算希奇,但土地使用年限也长,基本都是百年以上,记得还有999年使用年限的。而目前我国最高的土地使用年限只有70年,超过年限,就收为国有,只有70年使用年限的房产还要征收高额税,似乎有点难以接受。二、这个时候公布征税并不是很公平,大部分的税收估计还是落在了老百姓的身上了,如果能早在“房改房”、“单位分房”,还有“福利分房”前实施这个政策还可以,现在,属于典型的马后炮了。这样的税收对于目前我国广大的老百姓而言,确实是个压力,而对于已经拥有了两处或多处房产的人来说,意义已经不大,除非通过摸底,把现已拥有多处房产的人实行补税,做到一视同仁,才能服众。仅此两点,我就觉得必须细细思量了,不可操之过急。
星空守望(网友)该征税不是问题,如何征才是该讨论的问题!目前,我国对购买房产的管理还比较混乱,相关制度和措施尚不够健全,亟待完善。在这种情况下,要征收相关房产税,那也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效果并不见好,反而有可能滋生腐败。对广大老百姓可能有规范作用,对特殊阶层却不关痛痒,建议还是政府相关部门理顺管理职能,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从制度上把好关,再来谈征税的问题。
[第3期“你说话吧”话题讨论中,形成了以上三派主要观点。你倾向于哪一派?欢迎读者和网友以短信方式编辑序号A、B、C参与投票,或编发短信意见参与讨论。移动051351291;联通81001291;小灵通915001291。本栏目下期将公布第3期话题投票结果,并从投票者中产生一位幸运读者,给予奖励。]第2期投票中奖结果公布参与第2期话题“长沙城内挖运河,挖得啵?”短信支持投票情况:251票支持A派观点,赞成尽快挖;173票支持B派观点,认为挖不得;409票支持C派观点,认为可挖,但不可操之过急。第2期幸运读者的手机号码为:130××××6886。奖品为价值598元名牌T恤一件。
蝶恋花·你说话吧
彭劲松
星城周末乐何处?清茶小碟,书香无穷数。畅所欲言话荆楚,胸怀热血论湘麓。晚报论坛辟新路,鸿儒白丁,话吧见如故。忧国忧民效范祖,华夏几多擎天柱。
作于2006年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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