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2月5日讯把别的网站带有音乐下载的网页拉到自己的网站上让网民点击、下载。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判决这种行为侵犯了录音制作者权。
法院判决合肥联讯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停止在互联网上侵犯环球唱片有限公司对涉案作品享有的录音制作者权,并赔偿45148余元。
2005年3月9日,在北京市国信公证处公证下,香港环球唱片有限公司(下称环球)的工作人员进入合肥联讯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联讯)经营的网站(网址为:www.96865.com),分别打开“联讯首页”、“音乐天地”页面,并通过“音乐天地”页面的“mp3”进入“歌手列表”等页面,发现该网站向公众提供陈晓东、陈慧贤、张柏芝演唱的《爱要怎么说》等47首歌曲的MP3下载传播服务。经审查确认,上述曲目的录音制作者权均归环球所有,而环球从未许可联讯通过互联网向公众传播上述曲目。联讯的行为严重侵犯了环球权益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为保护合法权益,环球诉至合肥市中院,请求法院判令联讯立即停止对环球享有录音制作者权的歌曲之网络传播权的侵害,停止提供涉案歌曲的MP3下载传播服务,向环球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环球经济损失等费用44.2万元人民币。
在法庭上,联讯公司辩称,自己从来没有接到过环球要求停止侵权的通知,不知环球享有讼争歌曲录音制作者权,联讯不具有侵权的主观故意,因此联讯的侵权不成立。2005年3月初,在网站开发过程中,个别技术人员为功能测试之目的,把他人带有音乐下载网页拉到网站中来,在随后的更改版本过程中,立即就将他人网页中带有的音乐下载项删除了。讼争歌曲在网时间极短,联讯无意以讼争歌曲谋取利益。环球公司从互联网上下载或使用的收费标准,不是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侵权赔偿的法定计算依据。其要求赔偿的各项费用过高,联讯不予认可。
合肥市中院审理认为,联讯公司在开设的96865网站上,上载歌手陈晓东、陈慧贤和张柏芝演唱的原告享有录音制作者权的涉案47首歌曲,让用户或网民点击、下载,通过其页面记载的人气指数可以知道,实际上发生了用户或网民点击涉案歌曲的客观情况。联讯是一家经营性的公司,其使用涉案歌曲的意旨在于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其行为未经许可,对上述作品在网上进行信息网络传播的盈利性使用行为,构成对环球录音制作者权的侵犯。因互联网连接世界各地,联讯在互联网上侵权传播涉案作品,必然消极影响环球对涉案作品商业目的的实现,从而给环球造成经济损失,故应当承担停止侵权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的民事责任。
因为环球向法庭提交的是美国苹果电脑公司在网上公布的允许他人网上下载歌曲英文版的收费标准,也没有提供中文翻译件合法主体证明,且美国公司的收费标准显然不能作为中国法院裁判网上下载歌曲的参考依据,法院对环球的这一证据未予采纳。而联讯公司为证明自己没有盈利,向法庭提交了2005年1至5月份的损益表。法院认为该证据是联讯单方制作的,不具有公信力,且其损益与否和其侵权赔偿没有必然的联系。
法院还认为,环球作为录音制作者对涉案歌曲享有的权利为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该权项均为财产权,没有人身权利,因联讯公司的侵权行为没有造成原告人身权的伤害,故环球要求联讯公开赔礼道歉的主张于法无据,不予支持。(周瑞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