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2005年,北京、天津、上海3家产权交易机构转让企业国有产权3622宗,成交金额1080亿元,与资产评估值相比增加64.7亿元,平均升值6.4%。
这是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日前在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透露的。
李荣融说,2005年,各级国资委进一步规范了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各地国资委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和政策,加强监督检查,整合产权交易机构,探索建立专职监管人员定期报告制度、例会制度和考核制度,实行国有资产评估结果公示制度,使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程序更加规范,信息更加透明,交易更加公平,推动了国有产权有序流转,有效地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