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合肥2月5日电(记者黄勇)从即日起,安徽省将用5个月时间,对2005年度该省的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进行教育工作专项督导考核,量化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不合格者,当年度不能评为优秀,不能提拔重用。 据了解,这是该省第一次开展此项活动。
记者从安徽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获悉,此项督导考核工作的对象是县(市、区)党政正职和分管教育工作的副职领导,考核内容包括领导职责、完善教育管理体制、经费投入与管理、危房改造、教师队伍建设等5个方面、19个项目、46个子项目,基本覆盖了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的所有领域。其中包括:党委、政府每年分别召开教育专题会议不少于两次、中小学教师和县(市、区)直属单位公务员津贴发放标准一致、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不得出现截留调控克扣和挪用教育经费行为等。
为确保督导考核工作的成效,该省将由熟悉教育工作的干部、专家和学者组成专门的考核专家组,并由地方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和部分学校负责人组成考核领导组。考核组成员除了听取汇报、查阅自评报告和审阅相关资料外,还将深入乡镇(街道、社区)、学校、学生和家长当中随机走访。在此基础上,将通过量化的《督导考核表》,对每位考核对象打分。考核结果优秀的地区,将在项目立项、专项拨款、表彰奖励等方面优先安排,对考核不合格的,将责令限期整改,并在全省通报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