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经纬网2月6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性骚扰防治法”昨日开始实施。有媒体开玩笑称,平常爱开黄腔、毛手毛脚的人,不管是公开或私底下和他人互动,都要谨言慎行,否则,不但可能要花钱赔偿,最高还可能惹来两年徒刑。
据悉,根据新法律,性骚扰他人将被处以一万元(新台币,下同)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乘人不及抗拒而进行亲吻、拥抱、触摸臀胸等隐私处者,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并处十万元以下罚金。据了解,在岛内的“司法”实务上,性骚扰规定非常宽松,只要让对方有恶心、不舒服的感觉,都可能违反“性骚扰防治法”。如讲黄色笑话、对人动手动脚,经沟通后依然如故,就可能构成性骚扰。因此,自以为幽默或自认是欣赏对方的言谈举止,如果未顾虑对方的感觉,很可能反而惹祸上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