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现代化硬件规范执法行为
上海浦东检察院实行计算机办案
本网讯 记者刘建通过积极推广使用电子信息化技术,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近年来的办案效率和质量都有了质的飞跃,朝着“规范执法行为”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该院检察官只占全市检察系统7%,但2005年批捕和公诉比例却分别占了13%,抗诉和建议抗诉案件占了21%。 同时,自2003年下半年以来,该院的各类法律文书实现了无差错。
据浦东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径介绍,经过几年的探索,该院和一家软件公司共同开发了一套全国独一无二的基层检察院办案软件。该系统具有信息全流程流转、法律文书智能化自动生成等功能,从案件受理开始,办案人员输入的信息全程流转。承办人只要将办案中涉及到的案件真实证据、办案流程和日期、变更情况等信息输入,办案系统对信息自动进行综合分析,起诉书、检察建议书、结案报告等相关法律文书便自动生成,杜绝了文字、期限、法律用语等方面的低级错误。
为防止出现错案,该系统还会提供大量提示性信息。如批捕程序中,当输入作案时间后,系统计算出年龄不满18周岁,会提醒是否是未成年人犯罪;出现重复举报时,系统会自动提示等等。为实施案件质量监控,系统还提供了敏感信息报警、流程跟踪等功能,为保障办案质量、防止出现违纪违法现象提供了有效的监管手段。
不久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已在全市所有基层检察院推广使用该套软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