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母心)昨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根据《四川省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从即日开始,省级机关需新建或购买办公用房,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按基本建设程序统一规划,科学论证,提出意见,报有关部门审批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