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口2月6日电(纪燕玲)近日,海口市龙华区法院审结一起网络盗窃案,海口一通信公司员工从客户短信中截取银行帐号和密码,然后通过网上银行转走储蓄款,法院一审判处网络大盗有期徒刑三年。
2004年9月,某银行海南省分行的储户魏先生发现,个人账户上的5980元于2004年9月19日分两次转至一个名为张朝金的账上,但其本人并不认识张朝金,且与其无任何经济账务往来。 经银行调查,9月8日上午,这两笔款项曾从魏某的账户上通过网上银行跨行转出,但收款账号和户名不符又退回魏的账户。自2004年9月19日至2004年9月25日,通过同一台电脑登陆网上银行,从5个账号6次分别转入张朝金账户总计9000多元。户主张朝金在这期间通过账户所对应的灵通卡,分10次在海口地区的自动取款机上取走现金,最后一次是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取走了现金。
2004年9月28日,银行向海口市公安局报案,当时包括魏某在内的24名储户的存款被划走并提走大部分现金。公安机关通过侦查手段锁定了嫌疑人。
2004年10月14日,石家庄市公安局网侦警察与海口市公安局网监警察在石家庄双子星网络休闲中心蹲守,在晚上将来此上网的犯罪嫌疑人抓获。犯罪嫌疑人李班对其通过网络进行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案告破。
海口市龙华区法院一审认定,2004年8月至10月,李班利用公司派其为中国某通信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和石家庄分公司维护、调试短信网关的工作之便,通过监控出入中国某通信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和石家庄分公司短信网关的手机短信,非法收集他人银行账号和密码。
2004年9月19日至10月13日,李班登陆中国某银行网上银行系统,利用其非法收集到的某银行储户的账户和密码,将魏先生等24名储户账上的存款共计人民币25706元转账至其开设的名为张朝金的账户上,并从2004年9月19日至10月11日在海口市和石家庄市的某银行取款机上共计取款24150元。
日前,龙华区法院一审判处李班有期徒刑3年。据了解,李班2003年毕业于北方一所大学自动控制专业,精通网络技术,本案中24名储户分别居住在海南、河北、山东等四个省份,涉及的范围较广,造成了很大社会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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