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确定了“十一五”时期食品药品监管目标,将通过采取五大措施,力争使全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大幅减少,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 这五项措施是:
——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能力。力争到2010年食品安全信息监测网络体系覆盖90%以上的县,食品安全信息监测率达到80%以上。
——进一步提高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体系建设,完善中药监管,推进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改革药品抽验机制,建立较为规范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再评价制度,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基本覆盖辖区内的行政村。
——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素质。到2010年,全系统公务员和各类专业人员中,具有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医学、法律或相关专业的人员占70%以上,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50%以上。
——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基础设施建设。以基层为重点,加强省、地、县三级行政执法机构建设,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到2010年,全系统基础建设、执法装备与检验检测设备基本满足监管任务需要。
——进一步加快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到2010年,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成安全可靠的监管数据中心;建立适合监管需求的电子政务平台和社会服务系统;制定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标准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