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今日向新闻界集中通报近期发生的6起突发环境事件,要求各地环保部门充分认识环境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环境监管,建立公共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特别是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披露制度,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
这位负责人指出,最近一段时间,全国接连发生重大环境事件。自2005年11月13日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发生到今年2月1日的两个半月时间,国家环保总局已接到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报告45起。其中较为重大的典型事件为广东北江镉污染事件、辽宁浑河抚顺段水质酚浓度超标事件、广西红水河天峨段水质污染事件、湖南湘江株洲和长沙段镉污染事件、河南巩义二电厂柴油泄漏污染黄河事件和江西赣江水域油轮起火事故污染事件。
上述事件发生后,环保总局立即指导有关省、自治区环保局采取有效应急防控措施,并派出工作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协助开展污染防控工作,使事态得到了有效控制。
然而,以上多起环境事件进一步说明,由于布局性的环境隐患和结构性的环境风险,中国在今后一段时期内,突发性环境事件的高发态势仍将继续存在,加强环境监管,建设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势在必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