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日,长沙市政府对外发出的《关于抵制非法集资和防范投资风险的通告》称,非法集资本身是违法行为,参与者由此造成的损失国家不能代偿。对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后,责任人的剩余资产不够返还出资者的出资,只能就所剩余的资产在出资者之间按比例进行返还。
《通告》提出,非法集资主要靠用新集资的钱还旧集资的账来维持运转,如果任其发展蔓延,波及面将越来越大,受害群众也越来越多,带来严重的社会隐患。为此,其性质一经国家法定机关认定将坚决取缔,以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因清理清退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债权债务发生纠纷的,由纠纷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司法程序解决。记者 刘 勇 实习生 闫笑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