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正说明,在过去的几年里,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日益增强,一个成熟的消费群体正在形成,他们的“斤斤计较”对经营者形成了压力,促使他们不断地改进、提高自己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一个良好的市场秩序的形成。 从这个意义上说,消费者的维权行为实质上就是对社会做贡献。
单学熙/城市快报
狗年春节,人们收获了欢乐祥和、喜庆红火,享受了亲人团聚、阖家欢乐。然而不可否认的是,也有一些人在春节期间“不幸”地遇上了烦心事,这些事在快报的维权热线电话中被一一记录下来。例如,有的人家中的电热水器春节前就开始漏水;有的人去美容,但自己的隐形眼镜竟然被美容师随手扔了;还有的人买了注水的螃蟹,裹了泥的土豆……
可以说,这些烦心恼人的事情让相关当事人在过年时“损失”了不少好心情,但值得肯定的是,在春节期间,我们的消费者并没有因为担心给自己添堵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他们不约而同地选择了维权———或找到消协投诉,或通过媒体监督,给自己讨回一个说法。我们可以看到,他们中的不少人成功地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他们的“胜利”,将会带动更多人投入到维权行动中来。
笔者年前曾采访过一位在超市工作的部门经理,这位姓于的经理表示,现在他们对商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质量问题一点也不敢马虎,就怕有人投诉。这也正说明,在过去的几年里,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日益增强,一个成熟的消费群体正在形成,他们的“斤斤计较”对经营者形成了压力,促使他们不断地改进、提高自己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一个良好的市场秩序的形成。从这个意义上说,消费者的维权行为实质上就是对社会做贡献。
然而,我们也应看到,目前仍有一些商家以一种消极甚至恶劣的态度应对消费者的投诉,于是,有的人购买的商品一旦出了质量问题,要么迟迟得不到维修服务,要么相关商家拒绝其应有的赔偿和道歉。对于这些商家,舆论部门要加强监督,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管理,而消费者也要学得更“聪明”一些,与其事后维权,不如理性、成熟地进行消费活动,以免因贪利而受骗,导致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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