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汲传排)市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就进一步加强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出要求。“意见”提出,本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工作,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抢救和保护,逐步形成合理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制度。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形式和文化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历史发展的见证,又是珍贵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资源。北京是世界著名的古都,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不仅保存了大量的物质文化遗产,而且保留了极其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意见”提出,本市将制定《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五年规划》,并将其纳入“十一五”规划和奥运会前重点工作倒排工期折子工程。
“意见”提出,本市将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体系和保护制度:一是认真做好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建立各区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和数据库。二是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三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和保护工作。市及区县两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物、资料等进行征集,并加以保护和保存,防止损毁、遗失或流出境外,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和展示中心。四是建立科学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机制。对列入市及区县两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可以采取命名、授予称号、表彰奖励和资助扶持等方式,鼓励代表作的传承人(团体)进行项目传习活动。
“意见”还提出,本市将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一协调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市政府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区县政府也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财政预算,给予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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